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ID:15719401

大小:158.0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8-08-05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_第1页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_第2页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_第3页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_第4页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指导、督促期货经营机构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向投资者公开销售或者非公开转让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服务,适用本指引。第三条 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本指引的要求,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在经营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产品或者提供适当

2、的服务。第四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办法》、本指引及其他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投资者分类第五条 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信息,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查询、收集投资者资料;(二)问卷调查;34(三)知识测试;(四)其他现场或非现场沟通等。第六条 投资者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经营机构进行适当性评估、分类及匹配管理。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投资者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第七条 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办法

3、》要求,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第八条 符合《办法》第八条(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向经营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登记或备案证明、开户类型证明等身份资质证明材料。经营机构审核通过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第九条 符合《办法》第八条(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投资者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机构投资者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本机构的投资经历等;2.自然人投资者提供近一个月本人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

4、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二)经营机构审核通过的,认定其为专业投资者。第十条 经营机构应当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至少划分为五类,由低至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34第十一条 经营机构可以制作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以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情况:(一)问卷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二)问卷问题不少于10个;(三)问卷应当根据评估选项与风险承受能力的相关性,合理设定选项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得分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对应关系。经营

5、机构应当根据了解的投资者信息,结合问卷评估结果,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经营机构在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时,不得进行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第十二条 风险承受能力经评估为C1类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流程如下:(一)投资者填写转化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交

6、符合转化条件的证明材料;34(二)经营机构对投资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追加了解投资者信息、开展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确认其符合转化要求;(三)经营机构同意投资者转化的,应当向其说明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经营机构不同意投资者转化的,应当告知其评估结果及理由。第十四条 符合《办法》第八条第(四)(五)项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如需转化为普通投资者,应当书面告知经营机构。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普通投资者的标准,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评估、匹配与管理义务。第十五条 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7、数据库,收录投资者信息并及时更新。数据库中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一)《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投资者信息;(二)投资者在本经营机构从事投资活动所产生的失信行为记录;(三)投资者历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内容、评级时间、评级结果等;(四)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或者不同类别投资者转化的申请及审核记录等;(五)中国证监会、协会及经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信息。第十六条 经营机构应当保障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正常运行,有效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需求。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应纳入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系统运维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第十七条 经营机34构应当利用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及交易行为记录等信息,持

8、续跟踪和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必要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