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703166
大小:2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05
《广西婚丧喜庆事宜》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广西婚丧喜庆事宜关于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治镇域“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活动,有效遏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良风气,规范民间操办婚纱喜庆事宜。根据《安顺市专项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安群组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坚决遏制各类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树立崇尚文明、节俭办事的社会新风,有力推进集成党风、政风、民风的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二、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XXX
2、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10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一)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在镇域范围充分利用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发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和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将整治滥办酒席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处罚措施等宣传到千家万户。(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10(二)规范指导组: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三创办”,负责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约定除婚丧嫁娶外的酒席一律不办;指导各村成立志愿服务队,帮助本村群众建房、迁坟、立碑等
3、需亲邻帮助的事宜;村民对违规操办的酒席不参与、不送礼;操办酒席时间和规模不宜影响本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违规操办酒席的处罚措施等内容,根据民俗指定节约、安全的办酒方式;引导各村建立完善操办婚丧事宜报批、备案制度。婚事酒席实行事前申报办理,丧事酒席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报批、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婚丧事说明、操办时间、地点、桌数、邀请人员范围等有关情况,受理报批、备案由群众由所在村支两委负责,各村必须严格把关、报批、备案并妥善存档备查;未经报批、备案而操办的婚丧事宜,或不如实报批、备案的,视为违规操办,一律严格处罚。指导好各村村民委员会与群众签订《不参与滥办酒席承诺书》。(责任领导:XXX
4、,各村挂村领导,责任股室: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三创办”)。(三)民主监督组:由镇纪委负责组织村干部、农村党员、退休干部、离任村干部、村民组组长,对镇域范围内办酒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开展巡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接到群众举报的违规办酒行为,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对在开展整治工作中,存在庸、懒、散等行为的镇、村干部一律严肃问责。(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镇纪委)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各尽职责、互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整治范围及对象(一)对象:居住在本镇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含流动人口)。(二)操办酒席的范围:1.婚嫁酒: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
5、结婚。2.丧事酒:本人的父母、配偶、成人子女及本人直接赡养的亲属去世。不属于以上范围的酒席一律禁止操办。(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村、社区干部)操办酒席的,按照《安顺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执行。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10镇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在各村张贴公告不少于20张。利用周二赶集天开展集中宣传不少于2次,发放宣传单不少于1000张。召集10个村民村会议不少1次,通过广泛发动宣传,确保将整治滥办酒席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处罚措施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活动实施阶段(2015年5月起)由镇综合治理办
6、公室、“三创办”,于2015年5月4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成立志愿服务队。建立完善操办婚丧事宜报批、备案制度。规范相关档案管理及指导好各村村民委员会与群众签订《不参与滥办酒席承诺书》。建立完善违规办酒处罚的长效制度。镇纪委要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在开展整治工作中,存在庸、懒、散等行为的镇、村干部。(三)活动总结阶段在开展的过程中,对镇域内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要有针对性的总结活动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在活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动态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7、。篇二: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10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