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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4
《江西省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评价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总则1.0.1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保证江西省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质量,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水利厅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1.0.2水生态文明建设以实现“三清”为目标,遵循“三不”原则,按照“四无”要求,采取“四有”措施,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定性分析,对水生态文明村建设作出评价。“三清”指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三不”指不破坏自然环境(不推山、不乱伐)、不破坏自然水系(不填塘、不改河)、不破坏传统风貌(不乱拆、不盲建);“四无”指无脏水横流
2、、无黑臭水体、无涉水投诉、无水环境污染事件;“四有”指村容村貌有序(整洁有序)、生产生活有节(节水节能)、河塘沟渠有治(综合治理)、山地庭院有绿(绿化美化)。1.0.3水生态文明村评价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过程,数据、资料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评价办法公开,评价过程透明,评价结果公正。1.0.4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内的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评价,建设评价范围为自然村及所覆盖范围。2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2.1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1.1建设评价体系包括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基本条件是水生态文明14村的必备条件,建设指标是
3、水生态文明村等级的评价依据。2.1.2水生态文明村建设以村庄水安全、水生态环境,村容村貌,村民参与及管理等有一定基础为基本条件。2.1.3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指标按照水安全体系、村庄清洁体系、水资源体系、水生态环境体系、水景观与水文化体系、社会公众参与体系六类指标进行评价。2.2评价标准2.2.1水生态文明村应以小流域为依托,以自然村为单元,实行村庄清洁、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综合管理。2.2.2在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过程中采用了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等,具有显著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和典型示范效应,可获得创新分。表2.2.2-1水生态文明村评价
4、等级及评分标准等级建设指标(100分)创新项(10分)总评分(100+10分)水安全(10分)村庄清洁(15分)水资源(20分)水生态环境(30分)水景观与水文化(15分)社会公众参与(10分)合格--------------≥70优秀------------≥2≥902.2.3本办法确定建成的水生态文明村共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合格”和“优秀”。满足基本条件且总分达到70分以上即可评价为水生态文明合格村;满足基本条件且总分达到90分以上即可评价为水生态文明村。3基本条件评价3.1村庄水安全14结合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具有有效
5、的防灾减灾措施,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山洪预警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且能正常运转发挥效益;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在97%以上,且饮用水干净清洁。3.2水生态环境村域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和合理利用,有效降低排污数量;建立适宜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稳定塘、沼气池、人工湿地等);未在≥25°的坡地开垦。3.3村容村貌村庄具备有组织排水设施,能有组织地进行垃圾收集,并对垃圾进行合理处理。3.4村民参与及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如村民理事会、用水协会等组织),并落实了人员及分工。4建设指标评价本章节内容对水安全体系、村庄清洁体系、水资源
6、体系、水生态环境体系、水景观与水文化体系、社会公众参与体系等建设指标进行细化和评价,具体指标赋值详见附录。4.1水安全体系评价村庄防洪标准应不低于其所处江河流域的防洪标准,村庄内防洪安全有保障,排涝有标准。水源保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控水库坑塘规模养殖,达到生态养殖要求。评价指标主要为防洪标准达14标率、水源水质符合要求、水库坑塘生态养殖水质达到相关要求。4.1.1防洪标准达标率:村域范围内的防洪工程(堤防、水库等工程)应达到相关标准。4.1.2水源水质符合要求:用于饮用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源水质达到相关要求,其
7、他用水也应符合相关标准。4.1.3水库坑塘要求:水库坑塘清洁,生态养殖,水质达到相关要求。4.1.4评价方式: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测试。4.2村庄清洁体系评价村庄清洁须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以农村实际为出发点,重点解决农村的基本生活条件较差、人居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4.2.1道路(1)村庄内道路应便捷,且与对外公路相连良好并硬化或不露土。评价指标主要为村庄道路通达性。(2)村庄路网的通达性:通过便捷程度、与对外公路连接程度和路面情况来反映。(3)评价方式:查阅资料,现场察看。4.2.2绿化(1)村庄绿化植物选择应符合植物生态
8、习性和自然生态布局要求,各种植物配置合理,具有较强的生态功能和观赏性,保护、发掘、继承和发展有特色。评价指标主要为村庄绿地率、古树名木保有量。(2)村庄绿地率(%):村庄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地面积/建成区面积×100%。14(3)古树名木保有量:现存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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