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691985
大小:36.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04
《《案情简介》式样[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案情简介》式样:××××××××××违法行为案案情简介“××××××××××××违法行为案”已经核审,现就该案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局领导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各位同志报告如下: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二、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三、定性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之规定,已涉嫌构成××××××××××××行为。四、处罚依据《……》第×条第×款第(×)项“……”。五、处罚建议(1)责令改正(停止)违法
2、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万元;5(3)没收违法物品……件(个);(4)罚款人民币……万元。上述罚没合计人民币……万元。六、核审意见根据实际核审结果如实报告。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办案机构二〇一〇年×月××日《案情简介》示范文本:江苏××化工有限公司长春经销处未经注册登记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案案情简介“江苏××化工有限公司长春经销处(以下简称“××经销处”)未经注册登记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案”,已经市局法规处核审,现就该案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局领导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各位同志报告如下
3、:一、当事人基本情况5当事人:江苏××化工有限公司长春经销处住所:××区××街××村东×号楼101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经销化工原料和产品、油漆、涂料、颜料、染料(危险品除外),玻璃钢制品二、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经销处在经营范围中没有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情况下,擅自在长春销售“醇酸树脂”、“聚氨酯固化剂”、“环氧树脂(200kg/桶)”、“环氧树脂(180kg/桶)”、“环氧树脂(20kg/桶)”、“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乙酸丁酯”、“乙酸乙酯”、“200#溶剂”共10
4、种危险化学品。自2009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20日,××经销处销售上述10种危险化学品的金额为240.75万元,违法所得48万元。上述违法事实,有办案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对××长春经销处工作人员×××的(询问)调查笔录,江苏××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销售发票、每种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材料,记录在案。三、定性依据当事人××长春经销处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第二十七条“5国家对危
5、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之规定,已涉嫌构成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四、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
6、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
7、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5五、处罚建议鉴于当事人××长春经销处已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目前正在积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故我分局建议对江苏××化工有限公司长春经销处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3、罚款人民币5万元。上述罚没合计人民币9.8万元。六、核审意见同意办案机构的处罚建议,提请市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决定。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8、。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二〇一〇年×月××日5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