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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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厦门市)1.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2010】30号文2.《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建筑【2010】58号文)3.《关于建设工程设备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0】32号文)4.《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闽建价【2010】16号文)5.《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0】27号文)6.劳动定额宣贯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2010]30号

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2008规范》),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闽建筑[2009]18号)及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闽建价〔2009〕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执行《2008规范》时,应与福建省现行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等计价依据及厦门市经评审最低价评标办法、厦门市经审核合理低价评标办法等相关规定配套执行。二、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应当明

3、确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得有暂定品牌或暂定价格,不得有暂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三、招标控制价应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最高限额进行编制。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投资概算调整后,方可开展下一步的招投标工作。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无论是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当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人是造价员时,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上述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承包人自行编制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编制人员

4、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人受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应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核对竣工结算,无论是发包人自行核对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核对人员都必须是注册在发包人或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五、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造价中。六、总承包服务费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执行;

5、主要材料采用发包人供应(以下简称甲供)方式的,总承包服务费按闽建筑[2009]18号文的规定,以甲供材料金额的0.5-1%另行增加计算,其中财政投资工程按1%计算。七、主要材料采用甲供方式的,招标时应由招标人依据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格明确甲供材料费的供应数量、单价。甲供材料费不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内,但应作为取费基数计取相关的费用和税金。甲供材料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该部分费用不计入在“其他项目清单”汇总价中。八、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2008规范》明确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

6、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市财政投融资工程仍按《关于执行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的通知》(厦财建[2006]49号)的有关条款执行。九、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发、承包双方依据相关文件办理竣工结算后28日内,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含电子版)报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十、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属合同当事人约定内容的,有关当事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合同等有关文书中予以明确约定十一

7、、本通知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我局以前印发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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