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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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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扣缴税款的计算试行“营改增”后,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对外支付时,需要扣缴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因为原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相关税种计税基础的确定存在差异,尤其是在合同规定以不包含税款的净价对外支付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计税基础成为扣缴税款的关键,现将不同情况下确定计税基础的方法分析如下(为便于整体计算,以下举例中包含了增值税、地方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1.法定扣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9号公告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在
2、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情况A:对外支付价款包含税款(非居民企业承担税款)举例:假设合同支付价款为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企业所得税税率10%,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地方附加税费综合率为12%)。计算过程:1.增值税=100/(1+6%)×6%=5.662.地方附加税费=5.66×12%=0.683、企业所得税=100/(1+6%)×10%=9.434合计共代扣代缴税款=5.66+0.68+9.43=15.77实际应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
3、税后价款为100-15.77=84.23万元。情况B:对外支付价款不包含税款(境内居民企业承担税款)举例:假设合同支付价款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企业所得税税率10%,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地方附加税费综合率为12%)。计算过程: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而地方附加税费为价内税,因此,在换算非居民企业的含税所得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含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1-所得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2%)含税所得=100/(1-10%-6%×12%)=112.011)增值税=112.01×6
4、%=6.722)地方附加税费=6.72×12%=0.813)企业所得税=112.01×10%=11.2元合计共代扣代缴税款=6.72+0.81+11.2=18.73两种情况结果比较税款相差:18.73-15.77=2.96占比:2.96/15.77=18.77%2.指定扣缴情况A:对外支付价款包含税款(非居民企业承担税款)4举例:以合同支付价款为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核定利润率15%,企业所得税率2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地方附加税费综合率为12%)为例:1)增值税=1
5、00/(1+6%)×6%=5.66地方2)地方附加税费=增值税×附加税费综合率=5.66×12%=0.683)企业所得税=100/(1+6%)×15%×25%=3.54合计共代扣代缴税款=5.66+0.68+3.54=9.88实际应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税后价款为90.12万元。情况B:对外支付价款不包含税款(境内居民企业承担税款)举例:假设合同支付价款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以收入额核定所得额,核定利润率15%,企业所得税税率2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地方附加税费综合率为
6、12%)。计算税款时应先将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含税收入。计算过程: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而地方附加税费为价内税,因此,在换算非居民企业的含税收入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含税收入是指不含增值税的含税收入)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1-核定利润率×4所得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地方附加税费综合率)含税收入=100/(1-15%×25%-6%×12%)=104.681)增值税=含税收入×增值税税率=104.68×6%=6.28地方附加税费=增值税×12%=6.28×12%=0.753)企业所得税=含税收入×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税率
7、=104.68×15%×25%=3.93合计共代扣代缴税款=6.28+0.75+3.93=10.96两种方法结果比较税款相差:10.96-9.88=1.08占比:1.08/9.88=1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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