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井下电焊、气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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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矿井下电焊、气割管理规定第一条井下原则上不允许电焊、气割,能够到地面处理的,不得在井下电焊、气割处理。所有采掘区域及其他回采工作面严禁电焊、气割作业,特殊情况需要电焊、气割处理的,如在采掘区域电焊、气割时,必须停止采区的除电焊、气割外的一切工作;在其他回采工作面电焊、气割时,必须停止该工作面及其胶带顺槽、轨道顺槽内的除电焊、气割外的一切工作。回风巷道内禁止电焊、气割。第二条井下所有地点电焊、气割都必须制定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措施,每份措施连续电焊、气割使用周期不得超过一周,若进行隔天

2、电焊、气割的,需要重新审批措施,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电焊、气割的,必须经过施工单位分管矿领导及总工程师批准。电焊、气割单位弄虚作假,使用以前的措施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第三条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电焊、气割时间、地点、负责人及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有电焊、气割器材的运输、保管和点火工具的管理等内容。第四条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驻矿安监处、通风区、通防办、机电办、总工办、生产办、施工单位等的技术人员及分管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矿长批准执行。电焊、气割措施审批后,报

3、调度室、通风区、驻矿安监处各一份,电焊、气割现场留一份以备检查。-6-未按规定审批、报送措施(报告)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第五条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方可编制电焊、气割申请报告,电焊、气割申请报告必须一式四份,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明确安全负责人等。电焊、气割申请报告在矿生产平衡会上审批,审批人员必须在把好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关,每天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电焊、气割申请报告审批完毕后,必须及时送生产办、驻矿安监处、通风区各一份。施工单位留存一份,并在单位向职工贯彻学习,如有人员变动,必须

4、重新贯彻学习后才能施工,学习要有记录,否则对责任人处予2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所有电焊、气割申请报告、措施保存时间至少一年。第六条井下电焊、气割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等有关规定,电焊、气割地点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并悬挂瓦斯检查牌板,瓦检员要填写瓦斯检查情况。第七条电焊、气割施工负责人对电焊、气割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施工技术负责人要负责现场电焊、气割工作的技术指导,瓦检员负责检查现场瓦斯,安监员负责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现场的安全工作,电焊、气割作业时要有电焊、气割单位分管

5、矿领导现场跟班。 第八条现场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时,安监员与瓦检员有随时停止电焊、气割的权利。第九条氧气瓶、乙炔瓶出库时应配备瓶帽(安全帽)和不少于两道防震胶圈。运输时,必须分车放置,单独运输。-6-向井上、下打运时,严禁同一罐笼提升,并应有可靠的防撞、防震措施。第十条井下气割火种只能使用火柴,火柴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携带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柴使用情况并记录备案。第十一条电焊工应必须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且要持证上岗。施工时,电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手套、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二条氧气

6、瓶、乙炔瓶使用时,瓶间距必须保持5米以上,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在离氧气瓶、乙炔瓶10米以内禁止进行明火作业。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气割作业时,须装设减压阀、防回火装置。气瓶、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气瓶口装表前要用气吹除脏物。开、关气瓶阀门和气表时,人体头部要偏向一旁。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完,应确保瓶内的剩余压力不小于0.5Mpa。第十三条电焊、气割地点应选择砌碹或喷浆封闭的巷道。电焊、气割前,作业人员必须对电焊、气割地点20米范围内顶板及两帮支护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并清理棉纱、油漆、煤粉等易燃

7、、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理的应采取铺黄沙覆盖等防燃烧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工作地点应备有不少于2个完好的灭火器和不少于0.2立方米的黄砂。第十四条电焊、气割前,对电焊、气割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冲尘,严禁煤尘堆积。电焊、气割前,瓦检员检测电焊、气割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6-浓度应小于0.5%,并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内无瓦斯积存,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电焊、气割。第十五条电焊、气割时,严禁在有压力(液压或气压)、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和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或气割。第十六条气

8、割过程中出现焊嘴过热或堵塞而鸣爆时,应立即关闭焊具上的乙炔阀,并冷却焊嘴,等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第十七条气割时,与氧气和乙炔瓶接触的管道及设备要有良好可靠的接地装置,以防静电造成自燃。第十八条进行电焊时,开关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作业过程中,禁止任何人接触电焊机;需要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闭锁。第十九条电焊、气割过程中由施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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