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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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教育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一、考试方式成人学历教育的所有课程必须经考核评定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一般为闭卷笔试,也可以根据课程要求和情况选择开卷考试或其它考核方式。选择开卷考试或其它考核方式须经系部主任同意,成教处批准。二、考试组织所有考试课程,不论采用何种考试方式,均由成教处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并由系部派出监考教师(期中考试由系部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一经确定,未经成教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三、考试命题1、命题必须全面反映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广度与深度,试题覆盖面应是该课程主要内容,较真实地反映出学

2、生的实际水平。命题要有难度台阶,拉开学生成绩档次,提高分数的可信度,并能发挥考题对学生学习的引导作用。函授命题应适应成人特点,适当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增加应用性、理解性试题。2、试卷的题量、难度按120分钟准备,卷面成绩按100分计。3、所有课程均需出A、B两份题量、难度相当的试卷。条件具备的课程应建立试卷库。4、试题应主要考核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份试卷的题型不少于三种,且A、B卷中不应出现重复题。5、命题要用成教处统一的模板打印试题。卷面要求排版规范、图表清晰,题与题之间留空适当。6、对于采取

3、开卷考试的课程,考试命题要求与上述要求完全一样,但需在试卷上注明考核方式为开卷。四、试卷管理l、教师命题后,A、B卷须同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交系部汇总,并于考试前3天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交成教处负责考务工作的老师,由考务老师统一保管并印制试卷。任何人不得拖延交试卷的时间。2、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到成教处办公室领取考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考场记录”交回成教处办公室,并当场清点、签字。3、试卷是考试中的保密材料,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无论教师或有关管理人员)都应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

4、。如有失密现象发生,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印制的试卷须由考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保管,试卷应在专柜中存放。五、试卷评阅l、阅卷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阅卷教师要以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作为阅卷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力求使考试成绩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2、成人学历教育的考试,一般应由教研室集体阅卷。阅卷时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防止出现“人情分”、“照顾分”等送分现象。3、考试总评成绩中一般应考虑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20%,平时成绩包括学生完成作业、实验报告、阶段测验(期中考试)及课堂出勤等情况。4、

5、阅卷过程中应防止各方面的干扰,任何人不得给阅卷教师施加压力和赠送礼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系部和成教处报告。5、试卷是考核学生成绩的重要资料,应加以妥善保管,要保持试卷的原始状态,收卷后不得有任何方式的修改。教师一律用红笔批阅试卷。评阅后的试卷由成教处保存备查。6、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成教处主任有权复查、抽查考卷。六、成绩评定与记载1、记分方法:考试课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课可以用百分制记分,也可以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其换算为: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

6、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实践环节的考核记“通过”或“不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用五级分制记分。用百分制记分时成绩应为整数。经补考的课程,记分时注明“补考”字样。补考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载。2、各班级每门课程的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要有一定的不及格率,成绩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5%。3、教师应将学生成绩记入成绩报告单(注意:不及格者用红笔填写,成绩单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将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在考试、考查结束后一周内,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一份由系部留存,另一份由成教处留存。4、学生应严肃认真地参加考核,旷考或作弊

7、者,该门课程成绩以“O”分计,并在成绩报告单中注明“旷考”或“作弊”字样,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考试作弊者,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对确有悔改表现的考试作弊者,经本人申请,可以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七、学生查卷与成绩更改1、学生不准直接找任课教师查阅试卷。如有疑问,学生可提出查卷申请,并填写《学生查卷申请单》由成教处和系部组织查阅。对于私自找教师要分、吵闹、威胁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2、成绩报告单一经上报成教处,任何人不得更改。如确因抄写笔误或误判等需更改成绩时,阅卷教师需填写《成绩更改申请

8、单》,经系部主任审定,成教处批准,方可更改,并由阅卷教师在成绩单更改处签字。八、缓考、补考1、学生因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因病缓考需由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缓考需经成教处批准。缓考随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2、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的,应于学期结束后的第一周通知学生。补考应在开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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