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干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津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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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言兴邦基业为本《关干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津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 年12 月13 日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0 】 18 号,以下简称《解释》)。为便于理解和适用,现对《解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解释》的背景和意义    就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制定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犯罪,具有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近

2、年来查处的“万里大造林”案、“亿霖木业”案、“兴邦公司”案、“海天公司”案、“中科公司”案、“山川公司”案、湘西自治州非法集资案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作案周期长,案发后大部分集资款已被挥霍、转移、隐匿,资金返还率低,集资群众损失惨重,频频引发聚众上访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受害群众自杀等恶性事件。    第二,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持续高发,涉及各个领域,形势严峻。相关数据显示,2005 年至2010 年6 月,非法集资类案件共计超过1 万起,涉案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l000多亿元,每年约以2000起、集资

3、额200亿的规模快速增加。特别是自2008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交汇处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28层电话:0371-56631227传真:69509377邮编:45000监督电话:0371-5663122713673393127网址:www.zwfanzui.com一言兴邦基业为本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社会资金供需紧张,不但催生了各种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原有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也在加速暴露。犯罪分子往往依托合法注册的公司、企业,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项目投资、委托理财等为幌子,巧妙伪装,故意混淆非法集

4、资与合法融资的界限;新的非法集资手法层出不穷,利用经营投资、商品销售、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消费返利、黄金期货交易等形式的非法集资纷纷涌现,并不断由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向房地产、商贸、金融、旅游、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渗透,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第三,对于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实践中普遍反映,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政策法律界限不易把握,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较多。比如,非法集资与合法借贷、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与借用合法经营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的区分界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的“公众”的具体理解;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

5、目的”的具体认定;以转让股权向社会公众变相发行股票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及早发现和有效打击。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认真调研,并广泛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制定出台了本司法解释。《解释》的出台,对于贯彻“打早打小”的方针,依法从严打击严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解释》明确了非法集资的概念和特征要件,划清了非法集资与合法融资的政策法律边界,有利于监管部门和办案机关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集资活动,打消潜在犯罪分子的

6、侥幸心理,防止合法融资的非法转变和非法集资的恶性发展。其次,《解释》对非法集资相关的各种犯罪的法律适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司法认定,有利于正确区分罪与罪、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界限,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后,《解释》对实践中各种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了甄别梳理,并特别规定了非法集资活动中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处理意见和处罚标准,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消除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社会诱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二、关于非法集资的

7、概念、特征要件和罪名适用         早在1996 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交汇处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28层电话:0371-56631227传真:69509377邮编:45000监督电话:0371-5663122713673393127网址:www.zwfanzui.com一言兴邦基业为本对此实践中反映,将非法集资的定义落脚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存在诸多局限性和不

8、确定性,越来越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对新型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需要。比如,“未经批准”仅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审批而未经审批的非法融资行为,包括合法借贷、私募基金等在内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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