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487010
大小:11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3
《靖西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靖西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编号1行政处罚对违反禁止转化科技成果的规定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计划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2、五次会议1996年11月30日通过,自1996年11月30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依照法定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06〕39号)目录第14项:违反禁止转化科技成果的规定的、违法进行科技成果检测或者价值评估的、非法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在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诈骗钱财的,由县级以上科技
3、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进行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立案责任: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移送、下级行政执法机关报请、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指定的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行政部门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
4、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时,应当制作加盖有市行政执法机关印章的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7.执行
5、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第十九条:专利管理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保护工作,建立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生产、流通环节的专利产品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6、2-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2009年主席令第十八号修改)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2009年主席令第十八号修改)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7、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2009年主席令第十八号修改)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
8、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