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ID:15443252

大小:3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03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_第1页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_第2页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_第3页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_第4页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领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积极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实现教育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现代化,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设立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第二条教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必须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教师教育研究,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适应我校全面建设成为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要求,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条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基金实行学校、院(系、所)两级管理体制。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上次项目结项2年后方可再次申报。第六条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的选题,要以教育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

3、开发与推广研究。要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完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第七条凡我校在职的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教师、科研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下,向各级科研机构、重点学科等一线教师倾斜。第八条在相近条件下,对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1.创新性强,研究领域处于教育研究的前沿;2.研究前景好,在向高层次项目的申报中竞争力强;3.符合我校学位点建设发展方向,选题具有独创性;4.已经承担过各级项目,完成情况好并取得重要成果。第九条教育科学

4、研究基金鼓励跨单位、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请,但队伍必须规模适度,人员精干。第三章申请程序第十条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所在院(系、所)分学术委员会就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资助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保证申请书各项内容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同时对本单位能否保证其基本工作条件和研究工作时间提出意见。第十一条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由院(系、所)统一上报的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不受理个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材料。第四章项目评审第十二条项

5、目评审工作由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评审专家组按评审程序独立完成。第十三条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评审专家组由校内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和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第十四条项目评审程序为:1.经评审专家组筛选、投票,最终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2.评审专家组签署评审意见。第十五条评审通过的项目须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经主管校长签批后以学校文件形式下达。第五章计划实施与管理第十六条项目下达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积极开展研究。项目研究要按原申请计划进行,一般不得随意更改研究目标,减少研究内容。如因政策、人员、材料变动及不可

6、预料等原因确实需要进行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调整或中止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所)上报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更改或中止研究。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要保持稳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通过院(系、所)提出申请报请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中止研究:1.项目负责人调出我校的;2.项目负责人因出国、进修、病休等原因一年以上不能主持项目工作的;3.项目负责人提出更换或中止的。项目负责人需更换的,可由本项目组符合本办法

7、第七条的参加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办理有关手续。如无合适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出项目中止申请。项目负责人因各种原因半年以上、一年以内不能实际主持项目的,应由本项目组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参加人员临时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八条在项目实施中,项目负责人每年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项目进展报告,并于每年12月份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对不按时报送年度进展报告的,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警告,项目将被予以中止或撤销。第十九条项目组需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原定研究计划,如确实不能完成,需向所在院(系、所)和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提出“延

8、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计划完成后一个月内提出结项申请,向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及相关的完整支撑材料。项目无论以论文、研究报告或者著作等形式结项,都应有项目主持人以独著身份在CSSCI及以上源期刊上发表与本项目相关、且注明“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