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

ID:15439249

大小:5.53 MB

页数:67页

时间:2018-08-0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_第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_第2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_第3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_第4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新增年产1000万件航空紧固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1月51新增年产1000万件航空紧固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确认书建设单位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地址象山县中心城区投资额1200万元法人代表苏峰联系电话郑亮亮,13780075633象山县环境保护局:我单位同意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并承诺在做到如

2、下环保措施:1、施工期a、施工期间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对施工场地、运输公路进行定期洒水处理,对于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蓬布,汽车运输沙土等建材时加盖,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b、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已有建筑生活设施解决,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设临时食堂。建筑废水沉淀后回用,堆泥干化后用于建设工程的填料。c、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废料分类收集回用,对于无法回用的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1年9月1日实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d、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运输车辆及

3、施工机械的管理与维护。2、营运期a、按照相关规定完善道路警示标志。b、加强路面清扫工作。c、加强绿化建设,道路两侧的裸露地面及时实施绿化、铺装或硬化。d、沿路布设一定量垃圾桶,由环卫工人定期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备注51新增年产1000万件航空紧固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简况9三、环境质量现状13四、评价适用标准16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7七、环境影响分析28八、建设

4、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5九、结论与建议4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进士路道路现状附图4:象山赤坎区块(ZX-16)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附图5:象山县丹东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建议书批复函附表附表1:项目信息登记表附表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一览表5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峰联系人郑亮亮通讯地址浙江象山县丹东街道

5、象山河路669号联系电话13780075633传真/邮政编码315700建设地点象山县中心城区立项审批部门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象发改审批[2016]445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占地面积9358m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5%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8年11月1.1项目由来随着赤坎区块开发建设日益加快,为完善新区交通路网,同时考虑南北向交通量持续增长,为周边已建区块提供便捷交通,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

6、进士路(滨海大道至规划路)及规划二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滨海大道,南至规划路,新征用地面积9358m2,其中进士路全长347.56m,红线宽24m,规划二路呈东西走向,起点与农资配送中心道口相接,终点与进士路相交,全长82.73m,红线宽12m,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48.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343.47万元,另有土地费107.83万元)。本项目已于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立项编号为象发改审批[2016]445号(详见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7、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属于172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支路除外),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我单位承担此工作,受托后我单位即对项目所建地进行现场踏勘与监测,并收集有关资料,51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编制此环境影响报告表。1.2编制依据1.2.1我国及浙江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2015.0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09.01);(3)《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06.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6.01.0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1997.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