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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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新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谈判文件常采竞[2014]0227号采购人:常州新北区社会事业局集中采购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四年十二月31目录  1、第一章竞标公告2、第二章总则3、第三章投标文件4、第四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5、第五章投标报价6、第六章开标、谈判、定标7、授权委托书8、投标人声明函9、表式l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l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类似项目一览表10、监理服务承诺11、合同样本12、项目需求31第一章竞标公告常采竞[2014]0227号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

2、北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常州市新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常采竞[2014]0227号;二、项目简要说明:常州市自2009年开始建设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化,目前已完成第二期建设,根据市区域卫生规划的整体要求,2013年将逐步与各区县平台对接,实现健康档案与相关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基于此项要求,常州市新北区需要建设区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通过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的对接(概算3770万),实现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档案共享等应用系

3、统将同常州市全面对接,实现卫生资源和健康信息在常州市的共享。本项目分软件监理和硬件(含卫生专网)监理两部分,监理方在项目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项目咨询方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宏观控制。监理的主要范围包括:全程参与项目软件开发部署,卫生专网组建和租用,系统集成,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单元,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维保服务,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协助项目咨询方对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三、竞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

4、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投标人2011年以来须具有卫生信息化项目监理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实施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等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要求;6、投标人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

5、经营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监理工作的能力。四、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下载谈判文件。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暨开标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接受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接收人:朱卫华六、特别说明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七、本次谈

6、判采购联系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卫华0519-86800350;传真及邮政编码:0519-86800352213003;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采购单位联系人:曹佳华,联系电话:0519-85127585。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12月31日 第二章总则 一、招标项目:常州市新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3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2

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投标人2011年以来须具有卫生信息化项目监理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实施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等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要求;6、投标人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监理工作的能力。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

8、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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