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ID:15438175

大小:43.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03

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_第1页
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_第2页
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_第3页
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_第4页
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_第5页
资源描述:

《惠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惠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规范水利建设行为,促进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证稽察工作客观、公正、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稽察,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对水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政府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其他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稽察的基本任务是:对在全市区域内建设的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排水、围垦、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以及水力发电等

2、(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各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稽察工作给予协助和支持。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所有参建单位应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局稽察办)是市水务局水利稽察工作机构,设在建设管理科。计财科、农水科、机电科、供水科、市水务质量安全监督站等有关负责同志为局稽察办成员。  第七条稽察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对水利建设项目的稽察;  (二)跟踪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负责稽察特派员、专家的日常管理

3、;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  (五)完成其他有关工作。第八条稽察办负责组织开展现场稽察工作,根据需要派出稽察组具体承担稽察任务,稽察组由稽察特派员或组长(以下统称特派员)、稽察专家和特派员助理等稽察人员组成,稽察特派员和稽察专家在省水利厅特派员库和专家库中选取。稽察特派员助理直接从稽察机构成员或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聘,必要时可以外聘。  稽察专家应根据任务要求,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般包括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第九条特派员对现场稽察工作负总责,

4、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现场稽察工作;  (二)审核专家稽察意见;  (三)通报现场稽察情况;  (四)参加稽察成果研讨;  (五)负责提交稽察报告;(六)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七)负责稽察人员管理;  (八)完成其他有关工作。第十条稽察专家分工负责相应现场稽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查阅文件资料,检查项目现场;  (二)查清核实项目存在的问题;  (三)提交专家稽察意见;  (四)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五)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特派员助理协助特派员做好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现场稽察联络、协调和服务;  (二)起草稽察报告;  

5、(三)起草整改意见通知;  (四)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稽察人员执行稽察任务实行回避原则,不得稽察与其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第三章稽察内容 第十三条水利稽察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有关项目的监管和主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水利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完善建设管理制度、组织推动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抽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与设计、计划下达与执行、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对前期工作与设计的稽察,包括检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编报、审查审批等情况;检查勘察设计深度和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审查意见执行、设计

6、变更、现场设计服务等情况。  第十五条对计划下达与执行的稽察,包括检查年度计划下达与执行,地方投资落实,投资控制与概预算执行,年度投资完成等情况。  第十六条对建设管理的稽察,包括检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执行,有关参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等情况。  第十七条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稽察,包括检查资金到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工程价款结算,会计核算,竣工财务决算、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  第十八条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稽察,包括检查工程质量现状,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责任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质量控制和检验评定,

7、工程验收,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情况。第四章程序和方法第十九条稽察办要根据年度水利投资情况和水利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稽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目标任务,稽察项目类型、数量,时间安排,整改落实及保障措施等。年度稽察项目安排要避免重复交叉和空白盲区。  第二十条稽察办开展稽察前,应下达稽察通知,选定稽察项目,确定稽察时间,明确稽察内容,组建稽察组。  第二十一条 稽察组开展稽察工作,可采取下列方法:  (一)听取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总体情况汇报;  (二)听取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汇报;  (三)查阅

8、文件、合同、记录、报表、账簿及有关资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