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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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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城区增江河两岸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路灯管理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7年7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1.总则101.1项目概况10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0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0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01.6保密111.7语言文字111.8计量单位111.9踏勘现场111.10投标预备会111.11分包111.12偏离122.招标文件122.1招标文件的组成122.2招标文件的澄清1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33.投标文件133.1投标
2、文件的组成133.2投标报价153.3投标有效期153.4投标担保1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63.6备选投标方案163.7投标文件的编制164.投标17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开标195.1开标时间和地点195.2开标程序195.3开标异议206.评标206.1评标委员会206.2评标原则206.3评标207.合同授予207.1定标方式207.2中标候选人公示2137.3中标通知217.5签订合同218.纪律和监督22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
3、律要求22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8.5投诉2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10.电子招标投标23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4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5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6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7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评标办法前附表281.评标方法292.评审标准292.1初步评审及资格审查标准29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93.评标程序293.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由施工组评委负责)293.2设计部分评审(由设计组评委负责)303.3施工部分评审(由施工组评委负责)303.4经济部分评审(由施工组评委负责)313.4评审汇总(由施工组评委负责)313.5投标文件的
4、澄清和补正323.6评标结果324.评标表格32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四章发包人要求44第五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0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路灯管理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挂绿路12号联系人:黄工电话:020-8274756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联系人:陆工电话:020-826275661.1.4项目名称增城区增江河两岸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增江河(初溪大桥至荔江公园段)两岸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2.
5、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增城区增江河两岸景观亮化工程是在增江河的初溪大桥—雁塔大桥—人民大桥—增城大桥—荔江公园段,两岸岸线总长约20余公里,沿河两岸的建筑、桥梁、山体、广场及20余公里岸线景观照明的新建改造工程。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
6、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用电与现有供电设施的接驳。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7年8月21日,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从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9日节点工期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勘察;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4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4、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5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5、2017年10月9日前完成全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合格及移交工作。1.3.3质量标准勘察
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1.9.1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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