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设计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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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设计指导书(多层住宅楼—建筑部分)黎明大学土建系2010.19住宅楼设计指导书第一章总则住宅楼建筑设计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其设计原则:1.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2.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3.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4.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5.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

2、、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6.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7.实现“公私分明”、“动静分区”、“食寝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第二章住宅套内空间设计§2.1住宅套型分类一、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二、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套型分类套    型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居住空间数(个)2334使用面积(m2)34455668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2.2居住空间的设计一、起居室:1.设计要点:(1)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2)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

3、用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3)(厅)室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3m9(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²(5)面积:不应<12m2,一般12-25m2。2.布置特点:(1)应综合考虑起居室面积、形状、门窗位置、家具尺寸及使用特点等。(2)兼具用餐、睡眠、学习等功能时,平面布置应考虑不同使用活动的室内功能分区。(3)起居室可以与户内的进厅及交通面积相结合,允许穿套布置。二、卧室1.设计要点:a.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b.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双人卧室10m2;单人卧室6m2;兼起居卧室12m

4、2。三、厨房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²;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²;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²。 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四、卫生间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三个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a.设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的≮3m2b

5、.设便器、洗浴器二件的≮2.5m2c.设便器、洗面器二件的≮2.0m2d.单设便器的≮1.10m2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9五、交通联系及其他辅助空间1、交通联系空间:(1)入口或玄关:出入、换鞋、临时搁置物品。(2)过道: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m;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m。(3)户内楼梯

6、:当一边临空时梯段净宽不应<0.75m;两侧有墙时不应<0.9m。踏步宽不应<0.22m;高不应>0.2m。2、储藏空间:(1)套内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m;壁柜净深不应小于0.5m。(2)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壁柜内应平整、光洁。3.室外空间(阳台或平台)(1)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2)栏杆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净距应≤0.11mm;放花盆处须采取防坠落措施。(3)低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1.05m,中高层及高层阳台栏杆净高不应<1.1m。(4)阳台应设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各套住宅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阳台

7、及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5)阳台按使用性质分类:a.服务阳台:常与厨房相连,主要用于家务辅助活动和存放物品、晾晒衣物。b.生活阳台:常与起居室或卧室相连,主要用于接受阳光、纳凉、观景等。(6)阳台形式:凸、凹、半凸半凹三种。六、层高和室内净高:1.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5.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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