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

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

ID:15381499

大小:51.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3

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_第1页
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_第2页
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_第3页
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_第4页
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外国语学院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外国语学院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2012级研究生开始,我校全面试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结合《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鼓励科研创新的原则,现就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规定如下:一、参评范围及原则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在

2、读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及自筹经费在职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2.奖励优秀的原则。对于在科研潜力、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研究生给予奖励,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积极性。3.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本年度外国语学院划分名额为3名。二、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兰州大学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奖、助学金评比成绩排名应达到本专业的前30%(名额四舍五入合计)者可进行申请;5.科研

3、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读期间必须发表专业论文,参加每年度的研究生学术年会;6.有不诚信或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参评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及存在欠费情况者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定。7.已享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8.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已用于其它奖项评奖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再次使用(奖学金评定除外),科研成果在公示时一并公示。三、国家奖学金评比方案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是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评审采用个人申请、量化评审的形式,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

4、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申请者综合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得分靠前者获奖。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其中当年度课业成绩占30%,教学实践及综合表现5%,已发表论文情况及开展科研情况评分占65%。1.当年度学业成绩的计算公式:Σ(课程成绩×学分)学业成绩=×0.30Σ课程学分(新生为复试后加权成绩×0.30)a.2013级(一年级)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成绩排名以入学成绩为准。b.2011级、2012级(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以各年级各专业奖、助学金评

5、比的学业成绩核算。2.教学实习及综合表现。(按5%计算,合计5分)要求参评学生出具自己导师100字左右的评价,评价内容涵盖社会实践、科研潜力、教学实习、学习能力和综合表现五个方面,最高打分5分。3.科研能力考核成绩:(按65%计算,合计65分)a.作为主要作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署名文章)在学院要求的权威期刊(社科处公布的权威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可直接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b.作为主要作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署名文章)在学院要求的核心以上期刊(社科处CSSCI来源期刊)发表

6、专业论文额外加10分。c.申请研究生提供已发表论文的目录、论文影印件,年度参加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导师评价及入学以来开展科研工作的报告,并准备5分钟的PPT进行汇报,3-5分钟进行答辩。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专业老师进行答辩评审,答辩会时间10月21-22,具体另行通知。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1.10月18日前,学院将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实施细则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范围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其中,科研业绩为入

7、校后至2013年10月18日之前取得的成果及正式发表的文章。2.10月21日—25日,学院组织研究生申报、完成初评评审工作。评审后结果公示5天,评审过程要统筹考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等其他奖项,重点考虑申请人科研成果、参加导师课题工作的情况。3.10月26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送交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4.10月28-11月2日,研究生院对学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建议名单上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

8、拟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五、解释规定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均在学院公示,接受监督。若有异议,研究生可在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提出。学院接到研究生异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暂行。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院学术委员会,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年10月18日附件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时间基层单位专业攻读学位学制学习阶段□硕士学号□博士身份证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