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37848
大小:2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11-12
《集美区鼓励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集美区鼓励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企〔2016〕15号)关于支持两化融合的措施,促进我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企业。第二章 支持重点及标准第三条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15年度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2、的企业参照本条款给予奖励。第四条支持开展两化融合项目。 ㈠-3-互联网+工业创新项目。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及工业云服务应用推广;通过网络化制造系统,实现产品设计、制造、销售、采购、管理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企业间信息化协同创新;利用互联网实现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技术;基于互联网的云制造、规模化个性定制、众创、众包、众设等新型制造模式;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利用互联网实现企业内外全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协作共享的智能工厂模式。 ㈡工业企业两化深度融合项目。在研发、供应链管理及生产经营
3、管控集成等方面深化信息系统应用,提升信息化综合集成水平;在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模式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敏捷化生产,满足市场个性化需求的数字化车间模式。 ㈢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项目。采用先进信息技术,提升工业数字化水平,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优化。 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项目。围绕设备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业产品运输监控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化。
4、 ㈤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项目。企业能耗数据实时采集、分析及提高资源利用综合平衡和效率等方面的信息化;污染物排放监控、节能增效、减污控耗等方面的信息化。㈥工业企业电子商务项目。利用移动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与制造业的集成应用;工业企业销售环节、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3-以上相关项目,企业年度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第五条支持本区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开展面向本区工业企业的信息化服务。包括研发设计、采购销售、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
5、域的信息化服务项目,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按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年度实际发生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六条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办法支持重点和标准,于每年6月份向区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区经信局另行制定申报指南。第七条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对奖励兑现性政策,按照规定的标准兑现奖励;对两化融合项目,选聘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实施效果、企业纳税情况等,并提出评审意见。第八条区经信局依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和资金支
6、持计划,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第四章附则-3-第九条企业当年度享受的奖励补助总金额不超过其当年度缴纳税收区级分成部分金额。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区级其它扶持措施的,可择优但不重复享受。第十条申报单位以虚假、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的申报单位列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并由区经信局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
7、017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起至本办法颁布之日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的,可按本办法享受奖励。-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