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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2
《镇江市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镇江市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镇江文艺创作的繁荣,推动创作生产优秀作品,确保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管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根据《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镇发〔2015〕23号)、《中共镇江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镇发〔2016〕25号)精神,结合镇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主要来源于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第三条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专家评审、择优扶持、注重效益、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
2、条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启动时间、资助额度、实施阶段、实施步骤,依据当年文艺创作重点和实际需要确定。—9—第二章对象、范围和方式第五条资助对象: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为人民喜闻乐见的文艺创作生产项目;提倡多样化,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把社会效
3、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镇江文化形象的文艺创作生产项目。第六条资助范围:戏剧(不含小型剧目、节目)、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文学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等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第七条资助方式:采取项目资助方式,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资助额度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综合核定资助金额。—9—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第八条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
4、条件之一:1.在镇江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2.具有镇江籍户口或取得镇江市居住证的公民。3.定向为镇江创作的外省市公民或外籍人士。第九条申报条件:1.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2.由多家单位(或个人)参与合作的项目,须经各参与单位(或个人)在《镇江市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申报表》(简称《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再由其中一家单位(或个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对项目负主要责任。3.由本市与外省市创作生产单位(或个人)联合创作制作的项目,本市创作生产单位(或个人)须在创作上居于主控主导地位,并拥有作品的出品权(或版权)和评奖
5、申报权、荣誉权,才具有项目申报资格。(须提供和合作方的约定文本)4.申报资助的项目,应是在申报时已有策划方案或开始实施,并计划在申报年度或下一年度完成的项目。—9—5.已获得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的申报主体,在项目未通过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结项验收前,原则上其项目实施主体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的资助。6.戏剧、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创作生产项目,暂不受理个人申报。7.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审查,项目单位(或个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项目资助。8.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市财政其他类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资助。 第十条申报材料:1.《项目资助申报表》。2.
6、申报主体证明材料。个人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复印件。单位提交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当年度6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并加盖本单位公章。3.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民族宗教部门或部队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审读意见。4.相关材料:⑴—9—戏剧项目,须提交剧本、编剧授权证明复印件、导演阐述、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灯光设计、人
7、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舞剧须提交部分舞蹈编排视频。⑵电影项目,原则上在江苏立项,须提交剧本、编剧授权证明复印件、《电影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复印件、主创人员(导演、摄影、美术、主要演员等)合约、主要合作方合约等。⑶电视剧项目,原则上在江苏立项,须提交剧本或分集梗概、编剧授权证明复印件、《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复印件、主创人员(导演、摄影、美术、主要演员等)合约、主要合作方合约等。⑷广播剧项目,原则上在江苏立项,须提交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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