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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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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渭源县白条党参农业产业化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目录1、成员(代表)大会制度2、理事会工作制度3、监事会工作制度4、议事规则制度5、成员管理联系制度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8、盈余分配制度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社务公开制度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一、成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
2、加或者减少出资;(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大
3、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10三、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由理事会通过,并由理事长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四、成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
4、召开2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成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六、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全部职权。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
5、任。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理事会
6、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成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
7、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七、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列席会议的执行监事、经理、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会工作制度10一、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监事长可兼任执行监事。监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在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
8、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社设执行监事1名,执行监事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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