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云霄县坂云线至三校道路改造工程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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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云霄县坂云线至三校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 志 伟(盖章或签字)联系人唐 志 雄联系电话0596-6011885邮政编码363304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制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生态型建设项目。包括水资源开发,矿山开采,森林资源开发与营造,草源、沼泽、湿地开发,围垦及岸线开发,农、牧、渔业资源开发,风景旅游开发,交通运输,输送通信管线工程以及区域综合性开发等项目。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

2、件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附件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65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附图2项目卫星图附图3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噪

3、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4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云霄县坂云线至三校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志伟联系电话0596-6011898邮政编码363304建设地点云霄县下河工业集中区内建设依据主管部门建设性质改建行业代码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设规模道路总长487m,宽18m、12m,配套排水、照明等工程总规模道路总长487m,宽18m、12m,

4、配套排水、照明等工程总投资615.54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资源类型及年开发量——43二、总论2.1项目由来云霄县坂云线至三校道路位于云霄县下河工业集中区内,道路总长487m,宽18m、12m,为简易水泥路面,由于近年来周边工业企业、房地产等项目的建设,大型施工车辆频繁碾压,造成路面损毁严重,已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和企业职工人员的日常出行。为改善该区域交通条件,方便城区车辆分流,减轻城区道路交通负荷,优化城市路网结构,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投资615.54万元,对坂云线至三校道路进行改造。该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改善

5、该区域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次坂云线至三校道路改造总长度约为487m,宽18m、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并铺设为雨污排水管、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该项目应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T城市交通设施——138、城市道路(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需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因此,云霄县

6、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四:委托书)。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经资料收集、分析、调研后,依据国家环保局HJ2.1-200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及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部门审批。2.2评价内容本项目为云霄县坂云线至三校道路改造工程,不涉及道路拓宽等,建设完成后主要能改善该区域交通条件,因此评价内容主要为道路改建过程中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体废物及建成运营过程车辆废气、噪声的影响进行分析。三

7、、评价标准3.1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4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批复”,项目所在地的水、大气、声功能区划如下:⑴水环境①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附近的水体主要为西溪(漳江支流),根据《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西溪(自上游至过板桥河段)的水域环境功能为渔业、工农业用水,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详见表3-1。②地下水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没有进行功能划分,根据“以人体健康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

8、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应执行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中的Ⅲ类标准,见表3-1。⑵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生长和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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