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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如何应对专利侵权诉讼 (周根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企业如何应对专利侵权诉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周根才2011思博首届长三角企业知识产权论坛浙江·湖州2011-06-25一、要树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近年来全省法院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增长具有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和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范围不断拓展(1)基层法院杭州滨江、西湖、萧山、余杭、拱墅,宁波慈溪、余姚、北仑、鄞州、海曙,温州瑞安、乐清、瓯海、鹿城,台州温岭、玉环,金华义乌(三合一)、婺城,绍兴,嘉兴南湖、海宁、桐乡和湖州德清等23个基层法院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
2、500万元以下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和技术合同纠纷案件。(2)中级法院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绍兴、嘉兴和湖州等8个中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义乌法院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纠纷指定由杭州中院管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大幅增长和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范围不断扩展,一方面说明了企业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加,但另一方面也突出的反映了企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还不够。根据统计,全省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以浙江企业为被告
3、的约占70%左右。二、要有自主知识产权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和话语权。典型案件:正泰诉施耐德专利纠纷案件——“小专利扭转大乾坤”案件审理中反映出企业在创造自主知识产权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三、要敢于应诉要克服“怕打官司”的心理,主动应诉典型:通领科技诉美国莱伏顿官司专利侵权纠纷案要克服“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误区,要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四、要善于应诉应对专利侵权指控的10种常见抗辩事由1.专利无效抗辩: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目前,对中止诉讼的条件把握得比较严。有的案件可要求被告
4、提供中止诉讼保证金。2.不侵权抗辩(被控侵权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方案既不相同,也不构成等同)目前的司法政策:严格以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为准,严格适用等同。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4.捐献规则抗辩:对于专利权人仅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已将该技术方案捐献给社会,不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上述已捐献的内容属于专利保护范围。5.现有技术抗辩:被控侵权人又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现有技术或设的,不构成侵权专
5、利权。6.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专利侵权。7.合同许可抗辩:使用专利技术已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8.诉讼时效抗辩:行为虽然构成侵权,但专利权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才起诉。9.合法来源抗辩: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0.赔偿数额抗辩五、主动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6、权利人向他人发出侵犯专利权的警告,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经书面催告权利人行使诉权,自权利人收到该书面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自书面催告发出之日起二个月内,权利人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诉讼,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其行为不侵犯专利权的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有条件限制法院驳回原告确认不侵权之诉的诉讼请求,并不意味着原告的行为定不构成对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侵权,而是还可能意味着其起诉并不符合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条件。谢谢!联系方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电话:0571-87058576e—mail:dra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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