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原则的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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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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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原则的评析  作者简介:叶冬雪(1987—)女,汉族,安徽滁州人,法律硕士,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方向是:国际法学。  摘要:二审作为救济程序和终审程序,其在我国的审判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目前关于二审程序的立法和实践中的做法尚有不足之处。这直接影响诉讼当事人的权益,特别是作为被告人主张被侵害权益的救济方式,因此二审程序既要顾及实体公正,也需兼顾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本文从二审存在的缺陷,主张审判要科学合理,贯彻司法消极、中立、公正的精神,使二审程序能充分保障公民个人的权益,实现立法设置二审程序的目的

2、,维护司法的权威性,促进社会秩序的安定。  关键词:二审;全面审查;上诉不加刑;救济  美国著名法理学家波斯纳说过,“法律是功能的,无论是它的追求或是事实上,它都不是表征的或符号的”。[1]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与平衡,从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各国基本都在实现惩罚和控制犯罪的同时,愈加关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为了维护一审判决和裁定的正确,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和裁定,保障诉讼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  一、第二审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审程序两大特征:救济功能和纠错功能。作为上诉审程序,毋庸置

3、疑,是为了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倘若在第一审程序中诉讼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的权益遭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发动二审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它在审理案件上会重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可以对错误的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纠正,有着纠错的作用,维护司法的公正合理。  (一)全面审查原则的缺陷  基于对被告人进行全面、充分救济的考虑,在我国刑事上诉没有任何限制,不需要提出上诉理由。在二审程序启动后,一审法院要将在一审中形成的所有的案件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进行审查事实时要针对整个卷宗,要忽视上诉、抗诉范围,全面进行审查。但是该原则又使得二审程序成

4、为虚设的程序,没有达到法律程序上的公正。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该原则会导致二审丧失独立性。人民法院是我国的独立审判机关,其内部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特别是基层法院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由于其法官在判案经验以及法律知识的局限性,往往会向上级法院请示。“在法治社会,法官应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社会良心的镜子。法官的所作所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安全,我们的公民的公民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法官的担任者品格高尚、学识渊博、公正睿智。什么人可以当法官,是在很有必要以规范论之。”[2]上级法院会给出一些意见,这会在很

5、大程度上影响一审法院法官对案件的审理,一审法院的法官对案件的审判就失去了独立性。因此,即使诉讼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进行上诉或抗诉,二审法院一般也会维持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请示之风”盛行,使形式上的二审演化为实质上的“一审终审”。[3]这所谓的具有救济功能和纠错功能的二审程序也就流于形式,导致二审程序的不独立。  第二,该原则会造成重实体轻程序的结果。二审法院一般审阅全案卷宗,重视对案件事实的全面认定。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其适用法律争议较大时,如果他们不积极探求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就无法发挥上诉审程序在保护被告人权益上应有的作用。也无法发现一

6、审运用法律错误而产生的冤假错案。这从根本上违背了第二审程序设立的目的,无法体现二审作为最终审判的地位。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不足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源于古罗马法律精神,大陆法系诉讼制度中称作‘一事不再理’,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作‘禁止双重归罪’。[4]该原则的核心是不得加重刑罚,包括“刑”和“罚”两个方面,即刑种和刑期。“从第二审程序的性质来说,救济属性是第一位的,因而我们在上诉审查范围上应尊重当事人的诉权。”  实践中,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裁判可能会出现以下的情况:发回重审意味着程序的倒流,就可能变相的不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

7、法院可以利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反复发回重审。法官对于发回重审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当二审法院面对一些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民意反映强烈,二审法院往往迫于压力,在作出利益权衡之后,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时被告人就会面临被加刑的风险。  二、完善与改革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具体对策  (一)庭前实质性审查的取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从这条法规可以看出,在二审法院决定是否开庭审理之前就已经进

8、行了大量工作,面对日益增加的犯罪案件,从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角度出发。  如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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