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的司法制度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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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我国反垄断法的司法制度构想蒋岩波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从一定意义而言,法律的实施是法律的生命。司法对法律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反垄断法的司法制度建设对于反垄断法的实现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构建反垄断司法制度的必要性  反垄断法司法是反垄断法从模糊到确定的转换器。反垄断法的实体规范是由具有高度概括性的一般术语组成的,具有高度的原则性和抽象性,尤其是反垄断法中相关概念以及违法原则具有相对性与不确定性。比如说,“垄断”,垄断是作为竞争的对立

2、面而存在的,同竞争一样具有复杂多变的特征。萨缪尔森曾说:“迄今为止,垄断之停留在经济上的描述性解释,尚不能精确成法律概念。”[1]各国反垄断法中也并没有关于垄断的一般性的定义,而只是根据各自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侧重从某个方面或者角度对相关问题加以规定。偏偏这种无法定义的垄断正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这就预示着反垄断法领域是一个充满矛盾和争议的灰色领域。而“没有概念,司法活动就不能得到准确的实施。”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2]正是反垄断法的司法活动使得反垄断法的基本概

3、念从模糊到精确,从不确定的经济概念到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而这些确定化的概念又反过来成为反垄断司法的必不可少的工具。众所周知,反垄断法的违反确认原则是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而这两个基本原则的适用几乎完全依赖于法院的决定。比如本身违法原则,它的模糊性表现在它的适用范围上的不确定。事实上,美国法院及其它国家的法院从未对本身违法行为的范围做出界定。什么时候,究竟何种行为应该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并没有确定的答案,本身违法的适用受制于法院的不同解释。而合理原则中,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等等都没有统一的界定,也要

4、取决于法官的主观判断。高度的不确定性使得反垄断法比一般法律具有更为明显的原则性特征,这种原则性较强的法要变成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法,就比其它法律的实施更依赖法院的司法活动。正是反垄断的司法使得反垄断法获得无穷的活力,一直不停地向前发展,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反垄断法的司法创制了反垄断法。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反垄断司法是反垄断法实施的调控器。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对垄断行为的规制与调控是通过行政执法来实现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具有高效率性

5、、适时性以及强制性的优势,成为反垄断法实施所倚重的一种方式。但也正是这些优点使得反垄断法实施中,容易造成行政权力的膨胀。在反垄断法执法中,政府很可能变成避免竞争、维持垄断利益集团的工具,在反垄断法实施中出现行政徇私的行为,同时也衍生出权力腐败。另一方面,又因行政强势,在反垄断法执法中有失公允,使得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张扬,权力义务的分配产生偏差。因此,反垄断司法便当然地成为这种行政权力的节制器,这种控制、调节比在其它法律的实施中所起到的作用更重要。在反垄断法实施领域中,反垄断法的司法不仅在形式上更具平等、客

6、观、民主、公平的外观,在实质上也比反垄断法的执法具有更强烈的法治理性。当反垄断执法机关滥用权力或不理性地使用行政权力时,反垄断司法这个调控器便可以及时纠正由此产生的纠纷,从而使得社会经济利益得到保护,个人权益得到救济。  二、反垄断司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反垄断立法的国家,是反垄断司法模式的代表。[3]就反垄断法而言,也论是从反垄断法的理论研究还是从反垄断法的实施无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效果考察,美国都堪称世界各国的典范。从美国近百年反垄断法

7、律的发展来看,一方面是不断充实、完善相关法律中的实体规范,另一方面是不断健全反垄断法的司法机制,以保证反垄断法的实体法律通过司法途径正确适用到每一个案件中。实际上,美国属于普通法系国家,可以通过法院的判例逐步形成司法制度,因此,在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中,对反垄断问题只是作了非常简单的规定,操作性并不强。直到191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两部反垄断法律除进一步明确一些垄断行为认定的标准外,更大的篇幅和内容是反垄断司法的具体规定,从而真正建立起了美国反垄断的司法机制。美国

8、国会在此后的几十年里,又通过诸如《韦伯一波默斯法案》、《威尔逊海关法》、《罗宾逊一帕特曼反价格歧视法案》等单行法对反垄断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补充规定,在1962年和1980年专门制定了《反托拉斯诉讼程序和处罚法》、《反托拉斯诉讼程序改进法》,使反垄断的程序法律日趋完备。从反垄断法的实施考察,美国形成了以司法部反托拉斯局、联邦贸易委员会执法为先导,以联邦法院主持反垄断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司法审查为核心的反垄断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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