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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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责任清单职权类别:行政许可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处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1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省内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核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0项:“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实施机构:国务院侨办。”《关于对所谓世界性华侨华人社团及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的处理意见》(国侨发〔2010〕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来我省开展寻根谒祖活动管理的通知》(豫政〔20

2、06〕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4〕89号)第三项:“(八)国外侨务处。研究国外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推动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承担有关涉侨事项的审核工作,研究推动侨务宣传、侨务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来豫寻根谒祖活动的管理工作。”受理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规告知理由)

3、。国外侨务处300人以下的10个工作日,300人以上的30个工作日300人以下的10个工作日,300人以上的30个工作日不收费审查2.初审责任:按照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省内国际性联谊活动有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3.审核、审批责任:按照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省内国际性联谊活动的申办要求严格把关。海外人士300人以内由省政府外侨办审批,海外人士300人以上须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侨办审批。决定4.决定责任: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下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省内国际性联谊活动许可;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送达5.送达责任

4、:制作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事后监督6.事后监督责任:加强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省内国际性联谊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服务电话:0371-65688851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371-65688812受理地点:郑州市金水路15号院1号楼801室职权类别:行政确认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处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1归侨侨眷身份认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410号)第二条:“归

5、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第三条:“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受理,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审核,省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认定。对符合归侨、侨眷身份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发给《归侨侨眷证》。”受理1.受理责任:对市(县)侨务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国内侨务处5日5日不收费审查2.审查

6、责任: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决定3.决定责任:审查通过的材料报办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报其他办领导审批,提出审批意见。送达4.送达责任:通知市(县)侨务部门领取《归侨证》或《侨眷证》及相关材料。事后监管5.事后监管责任:发现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归侨侨眷证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其他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服务电话:0371-65688855(郑汴洛及巩义市、兰考县)、65688856(其他省辖市及直管县(市))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371-65688812受理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7、金水路15号1号楼805室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处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2侨生身份确认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第十四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0号)第十七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照顾。”《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

8、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第十八条:“归侨、侨眷考生报考非义务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考试分数给予增加十分照顾。教育部门应当将照顾对象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侨眷,其子女升学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受理1.受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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