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234448
大小:39.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8-02
《新余孔目江水质保护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余市孔目江水质保护办法新余市孔目江水质保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孔目江水质保护,保障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孔目江流域(指发源于分宜县双林镇、洞村乡,流经渝水区欧里镇、观巢镇和仰天岗管理委员会仰天岗办事处的河道,包括主源头、主干流及其两岸各1000米内的陆地、支流及其源头、水库、山塘、沟渠等,以下同)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水质保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孔目江水质保护坚持下列原则:(一)全面规
2、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管理、综合治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三)严格控制新污染,谁污染,谁负责治理。第四条孔目江水质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监察机关负责本办法规定的责任追究工作。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孔目江流域内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将孔目江水质保护的工作实绩,作为对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孔目江流域内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向上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报告水质保护情况。市有关部门(单位)在各自的
3、职责范围内,对孔目江水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孔目江水质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二)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孔目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监测工作,做好孔目江流域规划和水资源调节;(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指导;(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孔目江流域内的植树和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孔目江流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对违法用地、开采行为进行查处;(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孔目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统一
4、规划管理;(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八)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孔目江流域内统一收集并送交驴脚岭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孔目江湿地公园的日常管理;(九)公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陆域运输,防止污染水体;(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孔目江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对孔目江流域内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吊销孔目江流域内关闭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二)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关闭孔目江流域内的“十五小”工业企业;(十三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把好孔目江流域内企业登记准入关,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无照经营的工矿、餐饮等企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孔目江水质环境保护纳入本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孔目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孔目江水质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第六条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孔目江流域内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孔目江水质的意识。第七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
6、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孔目江水质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需要调整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孔目江水质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孔目江水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对防治孔目江水质污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建立孔目江水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制度,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力度和效率。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保护第十条孔目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如下范围划定
7、:(一)自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一级保护区);(二)自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以下简称二级保护区);(三)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的孔目江流域为准保护区(以下简称准保护区)。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对划定的孔目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定地理界线,并设置标志。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损坏孔目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第十二条孔目江水质,
8、必须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的Ⅱ类标准,力争达到Ⅰ类标准。第十三条在准保护区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二)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三)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