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ID:15159885

大小:69.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8-01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_第1页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_第2页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_第3页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_第4页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四川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川国资产权〔2009〕43号)、《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国资产权〔2006〕66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在本所及所属分支机构挂牌的四川省内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适用本细则

2、。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当符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川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当符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当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受理转让申请 第三条产权转让申请的受理工作由本所负责。转让方与本所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第四条转让方向本所提出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递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委托本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转让项目按有关规定需要在信息公告前进行产权转让信息内容备案的,

3、由转让方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第五条转让方应当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的填报内容和所提交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第六条本所对转让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一般应包括:(一)所披露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二)信息发布的内容与相关附件材料是否一致;(三)信息发布的附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规范性问题,是否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第七条转让方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符合齐全性要求的

4、,本所予以接收登记,并出具《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齐全性要求的,本所可以要求转让方补齐或重新提交。本所在接收信息发布申请材料次日起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重点对《产权转让公告》中涉及转让标的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以及竞价方式的选择等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符合信息发布要求的,本所向转让方出具《产权转让信息发布业务受理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产权转让公告》;不符合信息发布要求的,本所

5、将书面审核意见及时告知转让方。第八条转让方应当按照经过内部决策和批准的产权转让方案,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披露产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对产权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竞价方式的选择、交易保证金的设置等内容。第九条《产权转让公告》应当对产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一)转让方、转让标的的名称;(二)转让标的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地、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职工人数;(三)转让方的企业性质及其在转让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四)转让标的企业前十名出资人的名称

6、、出资比例;(五)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所有者权益、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六)转让标的(或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的备案或核准情况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的评估值和相对应的审计后账面值;(七)产权转让行为的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第十条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明确为达成交易需要受让方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二)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三

7、)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四)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第十一条转让方可以根据标的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在受让方资格条件中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判断标准提供经批准的书面解释或具体说明,经本所审核同意后,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一同公布。受让方资格条件可以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内容。第十二条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充分披露对转让标的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审

8、计报告、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二)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拟参与受让的,应当披露其目前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拟参与受让国有产权的人员或企业法人名单、拟受让比例等;(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或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三条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明确,在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何种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选择招投标方式的,应当同时披露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十四条转让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提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和处置方式。保证金的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