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ID:15154591

大小:203.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8-01

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本市科学、规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考核发证、督导评价等行为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科教发[2013]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关于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4]2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市农委的领导下,开

2、展对全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与管理;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在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据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开展对教育培训班的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职责(一)编制本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指导区县制订教学计划、继续教育实施方案;(二)组建市级教学资源库,指导区县开展教学资源建设;(三)建立市级培训师资库、教学实训示范基地和市级培训档案库;(四)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培训信息的动态化、网络化管理;(五)组

3、织开展市级教研活动、教师及管理人员培训等活动;(六)组织开展对区县教育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价。第四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制订区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二)建立培训教学点,加强对各教学点的管理和指导;(三)制订区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班教学计划、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四)创新“田间学校”等培训模式,落实集中理论学习、生产实践、考察参观、考试考核和跟踪指导服务等各个教学环节,组织学员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做好教学班日常管理和台帐记录,确保教学质量;(五)做好培训教材选购,组织编写具有本

4、地特色的文字或音像教材;(六)做好教师聘任、培训、教研、考核等工作;(七)建立区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学实训基地和培训档案库;(八)接受市教育培训机构的督导评价。第三章过程管理第一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下发的《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和《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教育实施指南》,结合区县实际,分类、分班制订教学计划,并组织专家对教学计划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的教学计划上报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备案。第二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在培训班教学管理上应落实以下措施:(一)培

5、训班人数一般在50人以下,实践教学应根据不同专业小班化实施。每个培训班配备班主任,负责培训班的全程管理,做好班级台帐记录;(二)如实填报《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学员信息表》(附表一),确保学员信息真实、准确上传至培训管理平台;(三)开班前,做好学员基本信息及学习需求的调查分析,完成需求分析表(附表二),并于上课前两周告知授课老师;(四)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选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教师;(五)加强学员考勤管理,确保学员参加课堂学习、技能实训、参观

6、考察等各个教学环节,确保学员签到的真实性。学员缺勤25%以上的,不能参加考试;(六)每门课程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20%以上学员填写教师评价表(附表三);培训结束时,组织全体学员填写教学班评价表(附表四)。第一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区县,50%以上的实践教学应在实训基地内实施。第二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教材编写和选用的管理。区县自编或选用的培训教材应符合《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要求,并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教材使用信息表(附表五

7、)应报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备案。培训教材原则上由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直接订购,确保培训学员人手一套。第四章师资管理第三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师聘任管理。理论教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行业中的“能工巧匠”。第四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师培训、教研、考核管理制度。保证教师每年参加1—2次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第五条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立市级、区县级师资库,培训师资纳入统一平台管理。第五章考核发证管理第

8、六条区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本区县学员考核的组织、出题、审核、评分等工作。第七条学员考核由平时考核(总成绩的30%)和集中考核(总成绩的70%)两部分组成,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记。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第八条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率(20分)、学习态度(10分),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综合评定;集中考核根据新型职业农民三种不同类型,可采用笔试、面试、文章撰写、主题演讲、现场操作、情景模拟等形式,突出实践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