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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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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刑事辩护人[教学课时]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素质要求、专业化[教学重点]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教学方法]讲授、案例讨论四、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1、根据新刑诉法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我国辩护人的权利(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
2、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侦查期间我国辩护人的权利2)会见权得到强化。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我国辩护人的权利3)发表意见权。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
3、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我国辩护人的权利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权利2)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3)发表意见权。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的权利根据新刑诉法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赋予辩护人救济辩护权的权利本章小结
4、本章小结:本章主要讲授辩护人的相关知识,内容涵盖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素质要求、专业化。在学习时,要结合案例和法条进行理解和记忆。本章关键名词:权利和义务、素质要求、专业化本章主要理论:主要是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素质要求、专业化本章要点: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本章思考题1、简述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2、简述辩护人的素质要求。3、简述辩护人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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