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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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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阳县腾蛟镇城中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7年9月89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90第六章图纸.........................................9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089第一章招标公告平阳县腾蛟镇城中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阳县腾蛟镇城中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_以平发北港批【2017】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3、招标人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腾蛟镇,道路长度约871.96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投资额约379万元,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招标范围:道路等工程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8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4、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5.投标报名:5.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8日。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8.其他
5、说明8.1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899.联系方式招标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腾蛟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62号9栋2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577-58100537电话:15168722214传真:传真:0577-638878862017年9月27日89第二章投标人
6、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阳县腾蛟镇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7-5810053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62号9栋2楼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577-638878281.1.4项目名称平阳县腾蛟镇城中路道路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平阳县腾蛟镇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道路等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
7、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资格:建造师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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