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美燕 论公司瑕疵设立(学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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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与行政学院课程作业(学期论文)论文题目:论公司瑕疵设立学院辅修学生填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专业法律与行政学院专业法学学号1110010027学生姓名冯美燕指导教师姓名张宗卿指导教师职称副教授指导教师单位法律与行政学院2013年6月8日8论公司瑕疵设立摘要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一直是引起世界各国高度关注和学者们不断深入研究探讨的热点之一。但新《公司法》的颁布却没有对公司瑕疵设立制度进行完善,尤其没有对于瑕疵设立公司的效力明确加以规定,而仍基本沿用了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设立的实践中,公司设立瑕疵频繁出现,例如出资瑕疵,设立人主体资

2、格的瑕疵,公司章程的瑕疵以及程序瑕疵和实体瑕疵。由于公司瑕疵设立的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在公司设立的实践中对于瑕疵设立公司效力的处理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与不稳定性。这不仅有害于债权人的交易安全,而且未能给予股东、董事、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必要的保护。目前,我国对公司瑕疵设立主要是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同国外立法相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仍存在着许多立法缺陷。因此,基于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我国关于公司设立瑕疵的效力需要作进一步的完善,建立科学、合理、完备的公司瑕疵设立法律调整机制。关键词:公司瑕疵设

3、立立法缺陷法律调整机制   一、引言 8公司瑕疵设立是指公司已经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但由于公司设立过程中未能遵守法定的实体条件或程序条件,因此使得公司法律人格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法律现象。对于公司瑕疵设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具有较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并且形成了各自比较完善的法律调整机制。英美法系国家在承认公司瑕疵设立一般有效的同时确定排除“结论性证据规则”适用的例外情形。大陆法系虽然采用公司瑕疵设立原则无效理论,但是明确并且严格地界定在何种情况下否定瑕疵设立公司的人格,而且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矫正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瑕疵,使公司法

4、人人格能够维持,从而软化公司设立无效制度。两大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的规制有逐步融合的趋势,公司瑕疵设立的一般有效性原则已经得到普遍性的认可。两大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虽然采取了不同的法律调整机制,但其都是对立法价值与实践要求考量的结果。我国在制定与完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时究竟做出何种选择,既要借鉴两大法系的优势,又要在立足于我国当前法制环境和现实需要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本文通过与两大法系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相比较,借以探讨我国公司法在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缺陷及应该如何完善。二、两大法系关于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的比较分析英

5、美法系国家采取的是瑕疵设立原则承认主义,一旦公司获得了设立证书,则即便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地方,公司仍然有效存在,公司并不因为存在设立瑕疵而无效,这就是公司设立证书的公信力理论。蒋大兴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379页但该理论并不能绝对化。虽然公司设立证书具有肯定公司法人人格的效力,但公司设立证书并不具有使公司违法行为合法化的效力,张民安:《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研究》,载于《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4期,第60页因此公司瑕疵设立有效主义并非毫无例外。大陆法系虽然采

6、用公司瑕疵设立原则否定主义,但是明确且严格地界定在何种情况下否定瑕疵设立公司的人格,而且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矫正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瑕疵,使公司法人人格能够维持,从而软化公司设立无效制度。纵观两大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的相关规定,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其所构建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都是在交易的“动的安全”和“静的安全”之间取舍设计规则,要么重在保护交易的“静的安全”,要么重在维护交易的“动的安全”,只是不同国家所采取的维护两种不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异而已。蒋大兴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

7、12月版,第343页8所以各国或地区对瑕疵公司人格的承认或否认都不是绝对的,只是在法律的侧重点上有所偏重而已,两大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的规制有逐步融合的趋势,公司瑕疵设立的一般有效性原则已经得到普遍性的认可。三、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的分析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与国外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调整机制相比较,明显可以看出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存在着许多缺陷,需要我们进一步改善。关于公司瑕疵设立制度在新《公司法》中并没有完整系统的规定,而是散见干《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中。新《公司法》第

8、19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范健,王建文:《公司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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