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人的需要”的法律价值概念质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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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人的需要”的法律价值概念质疑  摘要:我国许多法理学者认为,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不仅曲解了马克思原著,使法的价值失去了客观依据,变成了良莠不齐的纯主观性的东西,而且可能在实践中造成危害。法的价值是衡量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处于良性状态的尺度。  关键词:法的价值;人的需要;满足AnInquiryabouttheValueofLawToSatisfyMan’sNeeds  Abstract:ManyjurisprudentsinChinaholdthatthevalueoflawistosatisfym

2、an’sneeds.However,theyhavemisunderstoodtheoriginalworksbyKarlMarx,whichnotonlycausesthelawvalveobjectivelygroundlessandbecomeasubjectivewithanintermixtureofthegoodandthebad,butalsowillprobablybeharmfultopractices.Thewriterholdsthatthevalueoflawisthemeasurmentofsocia

3、lrelationsinagoodstateundertheregulationoflaw.  Keywords:thevalueoflaw;man’sneeds;satisfy  法的价值闪耀着法的理性光辉,体现着法的精神。对法的价值概念的科学界定是法的价值研究中的首要问题,“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1]我们无法设想在一种片面或模糊的法的价值范畴的基础上能够建立起科学的法的价值理论体系。然而这一问题的研究本身又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价值隐藏得很深”,[2]以至于在中国法理学的教科书、专著中,法的价值的概念如同博登海默所称

4、的“正义”一样,“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protean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3]但是,也有不少法理学家从不同角度把法的价值归结为“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4]其实这是很值得商榷的,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笔者实为班门弄斧,敬请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把法的价值概念归结为“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的观点,其理论根据是所谓马克思著作中的两句话,[5]这两句话是:“‘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6]“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

5、的属性。”[7]而实际上,这两句话都不是马克思给价值所下的定义,而是马克思在批判他人的错误价值概念时,对他人错误的价值概念的转述。  第一句是马克思在批判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对价值的错误概念时,对瓦格纳错误观点的转述。1879年,马克思所著《评瓦格纳<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是这样写的:“如果说人们……在实践中把这些物当作满足自己需要的资料,……,如果说,按照德语的用法,这就是指物‘被赋予的价值’。那就证明,‘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的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很明显,价值概念的这个界定,是从特定的

6、假定前提“按照德语的用法”和“物被赋予的价值”5推论出来的。而这个假定前提条件,本身就不正确。因为德语本来就混同了使用价值与价值,混同了物被赋予的使用价值和物被赋予的价值。  这是有原著作证的。就在所引用该书的第404页,马克思写道:“瓦格纳是怎样从概念中得出价值这一经济学范畴?他采取的办法是,把政治经济学中俗语叫做‘使用价值’的东西,按照‘德语的用法’,改称为‘价值’,而一经这种办法,找到‘价值一般’后又利用它从‘价值一般’中得出‘使用价值’。”这就是说,“按照德语的用法”,使用价值也是价值,价值也是使用价值,两者是一而二,

7、二而一,全然不分的。这种情况反映了德国政治经济学的幼稚性、落后性,也是对英法两国古典经济学的倒退。我们引用原著,不能忽视对原著认真、连贯地思考,不能断句取义,把马克思所批判的观点,当成马克思本人的观点。  把法的价值归结为“人的需要的满足”的学者所引用马克思著作中的第二句话,事实上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庸俗经济学家对财富与价值两个概念的颠倒界定,这一问题是如此明显,以致完全不应该、不可能引起误解的。  马克思在摘抄和评论一位匿名的庸俗经济学作者《评政治经济学若干用语的争论》一书时写道:“价值是物的属性,财富是人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

8、,价值必然包括交换,财富则不然。在这里,财富是使用价值。当然,使用价值对人类来说是财富,但物之所以是使用价值,因而对人类来说是财富的要素正是因为由于它本身的属性。所以如果去掉使葡萄成为葡萄的那个属性,那么它作为葡萄对人类的使用价值就消失了。它不再还(作为葡萄)是财富的要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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