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关于技术措施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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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口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参考答案]C[测试点]法学流派。[解析]分析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是一种命令,是根据国家主权者发出的命令。司法考试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题考查考生的法理学功底,考生在平时的学习中要稍加留意。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2.[参考答案]A[测试点]法律实现。[解析]评价法律实施的情况,衡量一国法律的实效,与A项“历史上的法律发展状况”没有关系。3.[参考答案]A[测试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解析]这一条文仅规

2、定了法律规范的“模式”,具体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是行为模式中的可为模式。4.[参考答案]A[测试点]法律意识。[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依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个人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社会法律意识是集中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体现一个社会法制的总体发展程度的法律意识。题中的表述恰符合社会法律意识所包含的内容,故A项正确。5.[参考答案]C[测试点]法律关系的种类__。[解析]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

3、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隶属的法律关系和平权的法律关系;按照主体双方是否确定,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A项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属于绝对法律关系;B项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届于隶属的法律关系;D项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属于相对法律关系;只有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6.[参考答案]D[测试点]综合题目

4、。[解析]法律的性质直接取决于国家的性质,而非国家的性质直接取决于法律的性质;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展了法律调整的领域,而非法律的发展扩展了科学技术调整的领域;西方的自然法学而非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强调“法的正义性”和“合目的性”优先。7.[参考答案]C[测试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会的任期。[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98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每届任期五年。”因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每届任期应

5、当是5年,因此本题应该选C项。8.[参考答案]B[测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替补制度。[解析]《宪法》第84条规定:“1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会补选;在补选前由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可见,本题中,B项由副主席继任为正确。C项由全国人民代表会补选是副主席缺位或主席、副主席同时缺位时的情况;D项是主席与副主席都缺位,人民代表会补选以前

6、的情况。9.[参考答案]C[测试点]全国人主席团的职权。[解析]关于A项,《全国人民代表会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会审议。关于B项,同法第1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

7、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关于D项,《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关于C项,《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可见,只有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代表有权提出宪

8、法修正案,全国人主席团无权提出宪法修正案。故C项为应选项。10.[参考答案]B[测试点]特别行政区原有法律的审查程序。[解析]特别行政区原有法律予以保留的基本条件是:不同基本法相抵触或者经修改符合基本法。因此,特别行政区原有法律是否被采用,审查的标准是“是否与基本法相抵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6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法抵触者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的法律与本法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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