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

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

ID:15079382

大小:55.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8-01

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_第1页
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_第2页
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_第3页
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_第4页
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_第5页
资源描述:

《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下)——以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为个案柳经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二、以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为个案对非典型之债的分析  以上是我们讲的第一个问题,也就是对典型之债和非典型之债的划分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以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为个案来作一个更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添附是物权中的一项制度,是物权中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这些大家都很清楚了。附合、混合和加工为什么要通过添附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

2、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如果这个附合、混合或者加工是依契约而成立的,那就按照合同规定来解决就可以了。比如说我的东西委托你加工,加工之后的东西当然还是归我,不会是归你,这个法律关系是很清晰的。但是,添附这种情形恰恰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比如说原材料的所有权人并没有委托加工人加工他的东西,但是加工人基于他自己单方的意愿把原材料所有人的原材料加工成了工艺品,这个时候,法律就要解决加工出来的东西归谁所有的问题了。因为加工后的物中既有原材料人的权益部分,又有加工人施加的劳动的价值部分。对于这种加工品的所有权归属,当事人事先并没有订立什么协议,法律就

3、要设计一种规则,这种规则解决什么问题呢?解决如果当事人双方在事后不能通过协商就加工物的归属达成一致的话,法律就要有一个依据来确定它的归属。那么,在加工的情形下,加工后的物归谁所有呢?这个问题就出来了。添附中的附合、混合都有类似的问题。  我们刚才说到加工,至少说一方当事人可能还是有主观意愿决定加工物的归属的,加工是一种行为,但是在附合、混合中还有一种情形完全是自然地发生的,不是因为人的行为发生的。比如说一个人有一堆化肥堆放在某个地方,突然间来了一阵大风,把这堆化肥刮散掉了,都刮到别人家的田里面去了。这种情况就是一种典型的附合,动产附合于不动产。这

4、个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问题就出来了。我们知道,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一是恢复原状,这也是最佳的办法,恢复原状可行不可行呢?有的时候可行,有的时候不可行。如果是一块金子被加工成了一件首饰,把它熔化掉就可恢复原状了,这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一块木料已经被加工成桌椅,那怎么恢复原状呢?这是不可能恢复原状的。我们刚才讲的肥料被刮到田里面去了,能不能恢复原状呢?也有可能。如果田是干的,那就一个个捡回来,可以恢复原状;要是田里有水,这个时候要恢复原状就非常困难,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你用高科技说不定有可能,重新提炼。(笑声)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

5、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但是用这样的方法有没有必要呢?没有必要。因为这种方法要花费巨大的成本。因此,在发生添附的情况下,有时是无法恢复原状的,有时虽然可以恢复原状,但要花费巨大的成本。我们知道,任何财富都有双重性,也就是说既是你个人的财富,也是社会的财富。如果你要花巨大的成本来恢复这么一点利益的话,就会给社会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这就不是法律所提倡的。除非双方当事人自愿,说我们要采取提炼方法,把这些化肥重新提炼出来,那就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法律就没话说了,那是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因此法律不加干预。但是要法律给出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时

6、候,那就要考虑社会成本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成本效益的考虑,各国法律都规定,在发生添附的时候如果不属于容易恢复原状的情形,一般来说不允许当事人要求恢复原状,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这些物的归属。比如说对加工物就有两种立法例,一种规定是加工物归加工人所有;另一种规定是归原材料所有权人所有。在附合的情况下,我们知道动产附合于不动产的时候,合成物归不动产所有人所有,这是一个规则。如果是动产附合于动产,两个都是动产的情形,那就要看这两个物之间有没有一个主物。处于主导地位的物就叫做主物,这个主

7、物不是我们在物权法物的分类里所说的那个主物和从物的概念,而是在合成物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物。这个时候,合成物就归原主物所有权人所有。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解决合成物所有权归属的一个规则。法律上解决了合成物所有权的归属,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我的肥料被大风刮到你的田里去了,法律规定这就归你所有了,那我的肥料损失怎么办?这个时候法律又规定,田的主人对肥料的损失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法律在规定物的归属之后就产生一个利益上的不平衡,所以法律还要调整这种不平衡的利益关系,就规定获得物的所有权的人要作出一定的补偿。如果法律规定加工物归加工人所有,那加工人就要补偿原材料

8、所有人的损失;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法律规定加工物归原材料所有权人所有,那原材料所有权人就要补偿加工人劳动的损失。大家看,补偿关系从这里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