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

ID:15059784

大小:14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8-01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_第1页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_第2页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_第3页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_第4页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_第5页
资源描述: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备案号:XXXX-XXXX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指南汕头市农业局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申请条件的企业和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动物隔离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2)动物隔离场所布

2、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场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有配备消毒、诊疗和检测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3)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有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4)动物隔离场所应当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5)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免疫、用药、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2.《动物防疫条件

3、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市级农业部门。1.权责划分(市)市级权限:负责全市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2.权责划分(县)5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备案号:XXXX-XXXX区级权限:负责辖区内申报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地及申报材料的初核。四、许可条件设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1)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

4、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2)场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有配备消毒、诊疗和检测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3)建立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免疫、用药、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4)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5)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有无害化处理、

5、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2.不予许可的情形:无。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表1:表1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无。10纸质场所地理位置图无。01纸质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无。01纸质场所使用证明无。01纸质主要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无。10纸质管理制度文本无。10纸质人员情况防疫技术人员学历、职业资格证明。01纸质5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备案号:XXXX-X

6、XXX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无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受理时限说明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无。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七、许可收费本行政许可不收费。八、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

7、,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配合。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现场验收告知书》,组织实地审查,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5.监督检查配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