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

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

ID:15029884

大小:316.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8-01

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_第1页
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_第2页
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_第3页
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_第4页
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_第5页
资源描述:

《沧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沧州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报送单位:沧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填报时间:2017年12月28日序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单位案件名称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移送进展情况备注拟移送(拟移送时间)已移送(移送时间)移送机关立案情况处理情况1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冒领社会保险费张德春死亡后,其家属冒领养老金2017.9.212017.9.21沧州市公安局未立案返还养老金2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冒领社会保险费褚桂芬死亡后,其家属冒领养老金2017.11.22017.11.2沧州市公安局未立案返还养老金3沧州市

2、国税局稽查局河北同昊纺织有限公司河北同晟纺织有限公司,该企业经营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之规定,建议对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50万元罚款。由于该案已涉嫌犯罪,应移送司法处理,2017.10.26沧州市公安局盐山公安局经侦大队11.9处理中4沧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河北鹏翔纺织有限公司河北鹏翔纺织有限公司,税号:130925091124331,成立于2014年1月23日,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孟店乡贾金,经营范

3、围:针织品生产加工、服装成衣生产加工、棉被布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法人代表:陈浩。该企业经营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之规定,建议对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50万元罚款。由于该案已涉嫌犯罪,应移送司法处理,2017.10.26沧州市公安局盐山公安局经侦大队11.9处理中5海兴县食药监局海兴县雅布伦大酒店有限公司涉嫌采购使用非法添加克伦

4、特罗的生鲜牛肉案9月18日,我局对海兴县雅布伦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使用的生鲜牛肉进行了抽样,并送沧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检验是否添加克伦特罗。2017年9月26日,沧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根据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检验,按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判定,该批样品不符合规定。2017年9月30日2017年9月30日海兴县公安局已立案现已取保候审6已立案-12-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海兴县分局陈凤雷养猪厂涉嫌污染环境案2017年7月10日环保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海兴县辛集镇陈凤雷养猪厂

5、长期私设暗管、通过渗井、渗坑排放有毒物质,其行为严重污染环境,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2日海兴县公安局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海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7南皮县环保局刘八里新村北电泳漆加工点污染环境案2017年10月17日,县环保局依法查处刘八里新村北电泳漆加工点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2017年10月30日南皮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处理8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代强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牛肉案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抽检任务,在对该户

6、进行抽检时发现,该户经营的牛肉中含有“瘦肉精”2017年11月6日南皮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处理9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沧州信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牛、羊肉案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抽检任务,在对该户进行抽检时发现,该户经营的牛、羊肉中含有“瘦肉精”2017年8月15日南皮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处理10南皮县国土资源局曾宪洞违法占地2016年和2017年在潞灌刁公楼北村两次违法占地面积数额巨大涉嫌犯罪,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

7、11月1日南皮县公安局调查处理11献县环保局献县小平王乡文都村镀锌厂污染环境案2017年8月4日,沧州市环保局献县分局向我局移送案件:献县小平王乡文都村镀锌厂污染环境案。2017年6月29日,献县环保分局接群众举报,在小平王乡文都村村西有一镀锌厂,随意排放污染物。经查,该镀锌厂利用渗坑直接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该厂渗坑中的土壤样品中含铬、六价铬等有毒物质。献县环保分局认为该镀锌厂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将该案移交我局管辖。2017年8月4日南皮县环安大队2017.8.

8、7立案侦办中12献县安监局孙宝同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7年11月13日16时许,献县公安局案管中心(联系电话:03175108556)移交:2012年12月13日在献县河街镇小屯村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该厂工人王金鹏、王金影、赵万宏三人在对该厂冲天炉的除尘器进行维修时,相继中毒晕倒,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沧州市安监局认定,该厂法人代表孙宝同属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1月13日献县公安局治安行动大队已立案侦查中13献县安监局献县淮镇初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