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001117
大小:297.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31
《纽特思特亲密课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本内容来自于:纽特思特家庭教育支持机构http://www.ntst-edu.com走进萨提亚,走进幸福——约翰●贝曼博士精彩人生工作坊工作坊简介每个人都渴望属于自己的成功。有的人为了更多的财富而艰苦奋斗,有的人物质富足却不感到幸福快乐,有的人事业有成却生活失衡,有的人无欲无求的同时也没了生活的激情。有的人渴望爱情却找不到理想的归宿,有的人知道要尊重人,内心却对人充满指责和评判,有的人渴望轻松和谐的人际关系,内心却充满疑虑和不安,有的人致力于改变外在却难以体验内在的喜悦。如果你的人生中正面临类似的困惑和挫折,如果你想真正理解并实现“家和万事兴”,那么就请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来听听约翰●
2、贝曼博士,这位世界知名的萨提亚家庭治疗大师的精彩解答吧。本工作坊专为渴望人生取得更大成功的人士而设。四天的学习重点将是看到和行动在许多存在于您日常生活中的机会和可能性,帮助您获得更大的成功,更精彩的人生。工作坊特色及价值Ø约翰●贝曼博士,硕士导师,全球最知名萨提亚大师,将使用讲座,分组练习,示范和讨论,以协助每名参加者工作在他自己的旅程上,而变得更成功。Ø这将是一个参与性工作坊,让每个人都能参与进来。Ø萨提亚模式是一个积极正向,导向目标过程的模型,已被证明在亚洲国家非常适用。Ø萨提亚模式非常有效的帮助人们变得更负责任,更健康和更成功。工作坊目标—你值得幸福、成功吗?来参加工作坊,找到下
3、列这些问题的专属于您的个人答案,将使您的人生更加成功。1.你是谁呢?2.我们是如何得以这样呢?3.我们在事情棘手的时候如何生存?4.我们究竟想要什么呢?5.成功的道路上有什么障碍?6.关于过去你可以做什么?7.关于未来你可以做什么?8.你愿意改变什么呢?9.你如何能看到新的可能性?10.谁可以在破坏自己方面帮助到你?1.你怎么能把成功,和平与幸福融入你的生活中?工作坊适合对象工作坊将建立在萨提亚模式的基础上。参加本次工作坊之前不是必须参加过萨提亚培训,但如参加过将是有益的。再一次,来参加并遇见约翰·贝曼博士,工作在您的成功上。什么是萨提亚萨提亚是世界知名的心理治疗师和家庭治疗师,也是美
4、国家庭治疗发展史上最重要人物之一,她是第一代的家庭治疗师,从五十年代起已居于领导地位,向来被视为家庭治疗的先驱,甚至被誉为「家庭治疗的哥伦布」,意思是指家庭治疗是由她始创的,可见她在这方面的重大贡献,更因为她的建树良多,她的两所母校威斯康辛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曾分别颁授荣誉博士学位及「对人类杰出的贡献」金质奖章给她。萨提亚模式创始时以家庭治疗为主要应用,随着理论的发展及新一代治疗与培训师(如约翰贝曼博士,玛丽亚葛莫莉博士等)的延展,它现在不仅仅应用于家庭治疗,还包括个人咨询及家庭重塑三个领域。萨提亚模式是从家庭、社会等系统方面着手,更全面地处理个人身上所背负的问题。萨提亚建立的心理治疗方
5、法,最大特点是着重提高个人的自尊、改善沟通及帮助人活得更“人性化”,而不仅仅追求改变行为或消除“症状”,其最终目标是个人达致“身心整合,内外一致”。萨提亚模式将心理治疗扩大为成长取向的学习历程,只要是关心自我成长与潜能开发的人,都可在这个模式的学习过程中有所收获!导师介绍约翰·贝曼博士R.Psych.,RMFTØ美国怀俄明大学咨询心理学博士,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咨询心理学硕士,临床心理学和教育学双学士Ø注册心理学家和注册婚姻与家庭治疗师Ø享誉国际的作家,治疗师,教育家Ø在11个国家培训家庭治疗医生,精神治疗医生和心理咨询师Ø被认为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萨提亚模式治疗师和培训师,Ø弗吉尼
6、亚●萨提亚女士的长期学生,朋友和同事Ø美国婚姻和家庭治疗协会认证督导师,萨提亚太平洋学院培训总监Ø在三角洲,加拿大,英国哥伦比亚省,开设个人,夫妻和家庭治疗执业诊所Ø他说加拿大和美国心理协会会员Ø著作有《萨提亚模式在自杀干预中的应用》,合著的书有,《萨提亚模式:家庭治疗》(1991年),在1994年获得AAMFT/萨提亚研究和教育奖。他是《冥想与启示》(1985年)和《维吉尼亚萨提尔沉思:内在和平,人际和平与世界和平》(2003年)的编者Ø成功的政府工作经验使他成为加拿大马尼托巴省矫正与康复部的副部长Ø加拿大马尼托巴省大学客座教授,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副教授,香港大学名誉副教授Ø最近成为
7、北京首都师范大学的国际心理咨询顾问,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协会萨提亚模式研究与发展中心终身顾问Ø前萨提亚全球网络协会董事,前国际家庭治疗协会董事,前美国婚姻和家庭治疗协会董事,前不列颠哥伦比亚心理学协会董事本内容来自于:纽特思特家庭教育支持机构http://www.ntst-edu.com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