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政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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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铁路诉安徽省邮政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浏览次数:1400作者:陈月银   信息来源:民四庭发布时间:2016-04-08(网络竞拍 国有资产 整体转让)  【要点提示】   企业国有资产以网络竞拍方式整体转让即打包转让,转让标的中部分项目与竞价公告资产存在误差且实际短少,依据法律规定,网络竞拍中的竞价公告应为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当买卖双方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并成交,若转让标的中部分项目存在实际短少,转让方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宣中民一初字第00010号(2011年8月16日)。 【案情】   原告:方铁路。   被告:安徽

2、省邮政公司。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查明:安徽省邮政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委托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天健评估公司)对安徽省邮政公司拟转让资产宣城友缘宾馆(原宣城邮电宾馆)有关的房地产资产进行了评估,该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09)第192-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作出了全部转让资产在2009年6月30日的账面值为464.55万元,评估值为936.52万元,评估增值471.97万元,增值率为101.60的评估结论。同时强调: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资产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

3、方进行资产交易价格的决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安徽省邮政公司拟转让的宣城友缘宾馆有关的房地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评估报告书“第十一大项特别事项的说明”中第8条载明:委估的房产中的友缘宾馆(邮电宾馆)中邮电宾馆的房产系在拆除原有旧房的基础上重建,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本次评估有关该项房产的面积2753.85平方米、原有房产证号为宣证字第D1508508号,证载面积中只有南三层办公楼719.07平方米的面积没有拆除,上述面积均以安徽省邮政公司及宣城市邮政局的申报面积为准,如果日后经房地产勘测机构勘测存在较大差异,应调整评估结果。第9条载明:纳入评估范

4、围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宣国用(1990鳌)字第050号,证载面积为2180平方米,证载用途为营业,性质为划拨土地。该宗土地为宣城市邮政局与宣城邮储银行共用,本次纳入转让范围进行评估的面积为1499.18平方米,系勘测机构经勘测分割后得出的结果,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009年8月25日,安徽省邮政公司作为转让方委托北京凤凰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将其持有的宣城友缘宾馆资产对外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整体转让,挂牌价格为1100万元。竞价公告重大事项提示中载明:1、转让资产为宣城市友缘宾馆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设备、低值易耗品,其中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5、3472.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合计1499.18平方米。具体情况可查询资产评估报告书。2、……3、就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原宣城地区邮电局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证载土地总面积为2180平方米,本次拟转让的土地面积为1499.18平方米,尚未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5、就本次转让的房屋,原宣城地区邮电局已取得其中719.07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该部分房屋在邮电分营时划归宣城市邮政局,但宣城市邮政局并未为此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的房屋中有2753.85平方米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受让方受让资产后,转让方将协

6、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竞价公告同时规定对受让方要求:……4、受让方须承担本项目资产划拨土地转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及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5、本次转让的房屋中有2753.85平方米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办证费用由受让方承担。……10、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经过网络竞价,方铁路以1120万元竞价成功并摘牌,双方于2009年10月29日签订了《安徽省邮政公司宣城友缘宾馆资产转让合同》(简称《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原告(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宣城友缘宾馆资产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以人民币1120

7、万元转让给被告(乙方)。合同确定转让资产为宣城友缘宾馆资产,具体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目标资产;双方就资产交割事项约定:在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交割通知中指定的目标资产交割当日,甲、乙双方应委派授权代表(书面授权)就交割的资产实物进行清点、造册并签字确认。自甲、乙双方对交割的目标资产实物清点造册签字确认之刻起,甲方即完成目标资产实物的交付义务。自此,目标资产实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收益将转移至乙方。……双方并就资产转让方式、转让价款的支付、权属证书的变更、资产转让的税收和费用、债权债务的承继、职工安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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