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产业管理办法

核桃产业管理办法

ID:14908437

大小:36.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30

核桃产业管理办法_第1页
核桃产业管理办法_第2页
核桃产业管理办法_第3页
核桃产业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核桃产业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保山市核桃产业种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为确保我市核桃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健康发展,规范核桃种苗经营管理行为,提高核桃种苗质量,防止生产经营假、劣种苗现象的发生,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投资效益的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核桃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及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

2、管部门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依据《种子法》、《种子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桃种苗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四条核桃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和《云南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核桃种苗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各县(区)林业局要在核桃优良单株选择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查,划定核桃穗条采集区,指定专人采穗,核桃产业发展所使用的穗条必须具备充分说明穗条品种和采集地点的证明材料或是划定的核桃采穗区林

3、业站出据采穗证明,包括采穗地点、品种、数量、采穗时间。  第六条核桃种苗必须按照《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县(区)级以上林木种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据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进行经营销售。  第七条核桃种苗的经营要按照《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销售的核桃种苗必须附有标签,标签的内容包括:苗木类别、树种名称、起苗日期、产地、苗龄、苗高、地径、主根长、>5cmⅠ级侧根数、质量等级、苗木数量、植物检疫证书编号、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苗木经营者名称等。未附有标签的核桃种苗不得进行销售。  第八条跨县(区)行政区

4、域调运的核桃种苗,随苗同行的除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苗木检验证书和标签外,还必须具有县(区)级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出据的检疫证书。  第九条核桃种苗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和经营的核桃种苗质量负责。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苗冒充合格苗。核桃产业的种苗生产供应单位由县区林业局以订单育苗、合同订购或招投标采购等方式确定,并签订种苗供货合同,明确苗木标准和品种。各苗木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核桃穗条来源档案,建立穗条收购台账,注明穗条采集地、品种、数量、时间、采集人及联系方式。  第三章生产经营  第十条核桃嫁接苗木培育单位应选择生长健壮,丰产

5、、稳产、无病虫害,果实品质好的成年母树为采穗母树。接穗必须是发育充实的1年生枝条的春梢,要求髓心小,芽子饱满,无病虫害,枝粗1cm以上。  第十一条核桃种苗生产者要对种子(接穗)来源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品种、采种地点(县、乡、采集点)、海拔高度、母树年龄、采种时间、采种量等。根据不同海拔区域的穗条分别育苗,并做好育苗记录。  育苗记录:种子消毒措施、催芽方式、土壤消毒措施、基肥种类、播种时间、出土时间、嫁接时间、嫁接成活率、病虫害防止措施(施药种类、浓度、次数、时间),追肥种类、时间、次数,产地检疫时间,出圃时间等需明确专人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6、种子应当经县(区)级以上林木种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据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进行育苗和调运。  第十三条苗木调运必须具有苗木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树种名称、苗木种类、苗木产地、苗龄、数量、起苗日期、质量指标、苗木等级、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植物检疫证编号、苗木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调运时,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的要求,依据施工作业设计中造林地块的海拔区间,组织使用相应海拔范围的穗条所育的苗木,确保造林成效。  第四章苗木出圃  第十四条核桃种苗出圃前,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育苗单位的苗木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7、育苗面积、种子来源、核桃接穗来源、可出圃苗木数量等,并出据苗木检验证书,检验结果在辖区内通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将在县(区)全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核桃种植户在购买和使用种苗时,必须要求销售者出示种苗经营许可证,提供核桃种子和苗木质量检验证书和标签。对预订核桃种苗的,需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应约定核桃种源、数量、质量、价格、交货限期、地点、方式等。  第十六条起苗及包装方式  (一)起苗时间:秋季落叶以后到春季树液流动前。起苗时要保证质量,起苗开挖深度在30cm左右,确保苗木根系的完整,不伤根,不劈裂,同时还应保护好苗干和枝芽。起出的苗木不

8、能马上运走时,必须临时假植。  (二)苗木起出后,按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062—2006《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质量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