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

ID:1489111

大小:49.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7-11-1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_第1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_第2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_第3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_第4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办处: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    为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代办处在从事专利申请受理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优质、高效地完成专利申请的

2、受理工作。    一、总则    (一)专利申请受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受理并审核专利申请文件。    代办处对收到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应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提交的费用减缓请求进行审查,确定准予减缓的比例,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2.完成专利申请的数据采集工作。    3.转交专利申请文件及传输专利申请数据。    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以挂号邮件的方式转交专利申请文件、传输专利申请数据。邮寄申请文件和传输数

3、据应确保不发生丢失或泄密。  上传者知盟网http://www.zhimengwang.com8知盟网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风险代理www.zhimengwang.com  4.完成与专利申请受理有关的管理、统计工作。    5.完成专利局委托的与专利申请受理有关的工作。    (二)专利申请受理范围    1.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4、 2.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PCT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专利申请受理的相关法规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条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受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具有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还应当具有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

5、计专利申请应当具有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使用中文;    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请求书中应当具有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申请人地址;    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8知盟网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风险代理www.zhimengwang.com  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明确或者可以确定。    (二)确定专利申请日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及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及审查指南的规定,应当按照下述要求确定专利申请日:    向专利局代办处窗口直接

6、递交的专利申请,以递交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到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    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递交日为申请日。    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法律效力。如果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    (三)审批费用减缓请求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费用减

7、缓办法》向专利局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1.专利费用可以减缓的种类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复审费    (5)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2.专利费用减缓的手续    提出专利申请时以及在审批程序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减缓应当缴纳但缴费期限尚未届满的费用。    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必须有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

8、签章。上述“必要时”是指一般情况下,国内个人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不要求其提供证明,但外国申请人、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以及国内社会知名人士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则要求其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费用减缓请求符合规定的,应予批准并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申请人按照批准的比例缴纳费用。8知盟网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风险代理www.zhimengwang.com    费用减缓的审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费用减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