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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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完善1、相关定义1.1、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与特征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社会发展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立法,在总结以往婚姻法的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婚姻法做出了必要的修改与补充,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并自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婚姻法》重申了1980年((4昏姻法》的基本原则,增加了一些新的原则,增设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离婚补偿原则、离婚过错方赔偿原则以及进一步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特别加强了对妇女、儿

2、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其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增设可以说是给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输入了新鲜的血液,填补了该领域的立法空白。在我国大陆,无论是1950年的婚姻法,还是1980年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问题都没有做任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最早可追溯的是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_匕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由于该司法解释对”过错”的内涵外延没有明确界定,对具体的”照顾”方式也没有提供可供参照的依据,导致该原则在司法审判实

3、践中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意味着我国也正式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填补了侵权案件在婚姻关系中无法可依的空白,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为更好地适应与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婚姻家庭出现的各种新形态、新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也反应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在新世纪之初的发展与完善的重大决心与信心。但是由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立法新增制度

4、,普通老百姓要接受和正确的理解适用它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认知过程,这也就需要我们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全面解剖,便于大家更好的全面理解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所谓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的特定行为侵害了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他方对所遭受的损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试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从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该制度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离婚损害赔偿必须要有实际损害存在,并且损害是由离婚当事人中的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的。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就是只有在过错方重婚的、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方实施家

5、庭暴力的以及过错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给离婚当事人中的一方造成了重大的财产及非财产损害,无过错方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第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是只能由离婚当事人中的无过错的一方享有,并且无过错方必须是在离婚的特定期间内刁‘能行使这种请求权。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是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两种离婚形式,都是用来解决离婚以及离婚后续问题的方式,只是因为不同的家庭离婚的情事不同而选择采用不同的方式,二者并没有实质性区别。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因为离婚当事人中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刁‘享有的特定权利,不应该因为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2

6、001年《婚姻法》实施后,针对登记协议离婚是否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之诉曾经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辩论,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己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等级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见,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只有在离婚诉讼中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针对因过错方的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害刁‘能提出损害赔

7、偿,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发生损害赔偿的问题,都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第三,离婚损害赔偿是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仅是法律赋予离婚无过错一方的一条可供选择的法律救济途径。它通过对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以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与稳定,不能将其认定为是对离婚当事人中的过错方加以严厉制裁的强制措施来夸大其功能。在准确地把握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与特征后,我们基本上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律会对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做严格限制,不把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更好地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价值所在。理解了离婚损害赔偿的特点后,要}}屯确的

8、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还有必要弄清楚其责仟的性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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