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精神探究现代环境法的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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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究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探究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作者屈振辉【摘要】伦理精神是现代环境法有别于传统环境法的重要特征之一,而这种伦理精神亦有着深厚的渊源。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根源于人性发展的伦理要求,来源于环境问题的最终实质,起源于现代出现的环境伦理。对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进行追本溯源式的探求,在环境法的理论研究上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现代环境法伦理精神伦理要求环境问题环境伦理7探究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探究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作者屈振辉【摘要】伦理精神是现代环境法有别于传统环境法的重要特征之一,而这种伦理精神亦有着深厚的渊源。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根源于人性发

2、展的伦理要求,来源于环境问题的最终实质,起源于现代出现的环境伦理。对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进行追本溯源式的探求,在环境法的理论研究上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现代环境法伦理精神伦理要求环境问题环境伦理7探究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探究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作者屈振辉【摘要】伦理精神是现代环境法有别于传统环境法的重要特征之一,而这种伦理精神亦有着深厚的渊源。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根源于人性发展的伦理要求,来源于环境问题的最终实质,起源于现代出现的环境伦理。对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进行追本溯源式的探求,在环境法的理论研究上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现代环境法伦理精神伦理要求环

3、境问题环境伦理7环境法学界目前对环境法的调整对象问题尚在论战之中。有些学者主张环境法是以人与自然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而有些学者则主张环境法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1]尽管两种主张之间的分歧较为严重,但却都毫无例外地强调了以人作为所调整关系的核心。以人为调整对象是法的基本特征,环境法在近代的蓬勃发展主要源于人类在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压力下,高度关注和反复思考自身存在问题的结果,这在本质上就决定了环境法必然以人为其价值本位。人是具有理性思维的万物灵长,他们自产生之日起就从未中断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哲学思考。“理性的思潮,例如人本主义,从实质上影响着法

4、律传统。只要世俗社会和思想的王国存在着律令,理性的思潮就对法律的成长发生着实际的,或许深不可测的影响。”[2]人类对自身存在问题的哲学思考经过演化,最终构成了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因此环境法自诞生之日起就被深刻上伦理道德的烙印。然而人类的上述思考是一个不断递进、逐渐深入的过程,环境法也并未始终以人类伦理为其演进轨迹。现代以前,人们较为重视思考自身存在的方式问题,以此为基础的传统环境法过于偏重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再加之人类认知能力和科技水平的有限,因此传统环境法只可能成为保护某种资源和防止某种污染或破坏的纯技术性规范。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并不能

5、最终解决环境问题,人们不得不转而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价值问题,环境法于是进入以环境伦理为构造基础的现代发展阶段。法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它的演进具有过程性与阶段性,环境法亦不例外。自197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各国普遍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政策与立法的指导思想,环境法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相应地历经了从传统向现代的历史转型过程。尽管学界普遍将综合性、社会性、科技性和共同性视为环境法的普遍特征,但这都并未概括出现代环境法的独特之处。现代环境法是人们对自身存在价值问题进行哲学思考的法律结果,它相对传统环境法而言,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其内蕴着极其丰富的伦理精神。一、

6、7现代环境法根植于人的伦理要求人性本应属于伦理学研究的视阈,而法作为人类主观思维设计的产物,又必须以某种人性假设为存在前提和逻辑起点。人性自然成为沟通伦理学与法学之间的桥梁。人性是一个内涵丰富且不断发展的范畴,对人性的不同认识造成了不同法域内人性假设的千差万别。马克思依据其对人类社会结构三阶段的划分,相应地将人性依次分为个性、社会性和类本性等三类。以此为依据,不但传统与现代的各种法域划分似乎都能找到某些理论根据,而且也使在不断演进中的各部门法具有了进行法域变换的可能。环境法在历史上相继经过了由私法到公法再到社会法的变迁过程,并正在向未来的第四法域——生态法

7、域发展[3],其原动力就在于对人性假设的不断发展和修正。现代环境法是以“生态人”的人性假设为基础的,它是人在生态上的伦理主张的具体化,而根源于此的现代环境法也应当具有某些伦理精神。(一)现代以前环境法的各种人性假设垄断的出现是环境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标志,以其为界限可以将环境法划分为垄断前和垄断后两个阶段。垄断产生以前的人类社会即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人性在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人们追逐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的个性,这成为人们据以设计法律制度的基础(即“经济人”的假设)。此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虽分属私法或公法范畴,但核心都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个体利益

8、的最大化:设计以权利为本位的私法规范保护环境是为了张扬人的个性,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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