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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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夹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按时完成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水发〔20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精神,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主体、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二)基本原则。权责一

2、致。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明确工程产权;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界定管理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9-尊重历史。在本实施方案出台前,已明晰产权主体、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的小型水利工程,原则上不作调整,只完善其工程资料和证书。摸清家底。通过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弄清我县各级小型水利工程分布、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各水系连通情况。分类处置。根据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不同类型,对应分类开展确权颁证工作。原则上证书只颁发给集体和国有。(三)工作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做到“三有、五落实

3、”:即有产权证书、运行制度、工程档案,落实产权所有者、管理者、管护制度、管护经费、监管责任。二、确权登记颁证范围(一)小型水库,包括7座小(一)型水库和29座小(二)型水库。(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包括山坪塘、石河堰、小型泵站、小型灌溉机井、喷灌、微灌、管灌、渠道、水闸等工程类型。三、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要求(一)小型水库。-9-产权属国家所有,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以下为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产权范围);校核洪水位线至库周集雨区为保护范围;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米为管理范围。小(一)型水库由县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经营和管理,小(二)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

4、府负责经营和管理。(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1.山坪塘、石河堰: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划分,属农户投资(包括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属农户所有,由农户“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属集体投资的(包括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属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所有,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管理。2.小型泵站、小型灌溉机井:属非经营性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工程受益范围,其产权属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所有,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管理。3.喷灌、微灌、管灌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包括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属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农户所有,实行“自建、自有、自用、

5、自管”。4.小型水闸:不依附于石河堰的独立水闸,仅指在我县范围内的东风堰灌区、跃进渠灌区、县河道管理处的独立水闸。其产权属国家所有,分别委托东风堰管理处、跃进渠管理处、夹江县河道管理处经营管理。5.小(一)型水库及以上灌区的主支渠,产权属国家所有,确权的工程范围为工程区域和管理范围。分别委托东风堰管理处、跃进渠管理处、夹江县水库工程管理站经营管理。-9-6.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灌区的末级渠系、排涝渠、提灌渠等渠道产权属村组集体所有,所在辖区的村组集体负责经营管理。四、工作步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上分为3个阶段。(一

6、)第一阶段为现场测绘阶段(2017年5月~2017年8月)。由县水务局公开采购并组织专业测绘单位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逐处现场调查、测绘、表册录入。(二)第二阶段为资料汇总编制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0月)。由县水务局组织专业测绘单位完成信息软件平台建设,对测绘成果汇总、制图、编制成册。(三)第三阶段为确权颁证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由县政府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监制产权证书,由县水务局代表县政府核发产权证书。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县政府成立由分管

7、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部门为成员的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二)明确工作职责。-9-县政府办: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产权证书的监制工作。县水务局:负责牵头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负责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的摸底调查、登记,负责产权主体的鉴定,负责管护主体及管理责任的落实,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归档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县

8、农业局:负责提供小型水利工程与农村土地确权航拍边界划分图及相关资料。县财政局:负责改革经费的保障,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经费追加列入2017年度财政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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