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ID:1484487

大小:3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1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_第1页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_第2页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_第3页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_第4页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为改进县委常委会工作,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实现县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县委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委全委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主持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和议事范围是:    1、召集县委全委会,向县委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对提交县委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2、组织实

2、施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    3、研究制定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教育和监督干部;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讨论决定由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的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75、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民主党派及各群众团体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并对这些领导机关中的党组织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    6、以县委名义向上级

3、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7、指导和监督基层党组织工作,决定统战、政法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问题。    8、定期听取和审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9、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处理对策。   10、对必须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议题提出   常委会的议题可按以下方法提出:    1、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由县有关领导提出。    2、县委常委需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县委办公

4、室征求意见后,每月下旬汇总列出需提交下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议题,经协调后,报县委书记审定。   3、党群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党组需要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要事先征得县委分管领导的同意;政府各部门的议题,须先经政府党组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认为有必要,方能提交常委会讨论;县人大、县政协的议题,须以党组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74、凡列入常委会的议题,会前由有关领导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思路、计划和方案。有关部门应提供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要点、需议定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或预案。    5、对于重大决策,有关部门应在

5、常委会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6、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凡涉及几个方面而未事先进行沟通协调的,凡贯彻上级精神而没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的,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均不列入常委会议题。    三、议题确定    1、根据各方面提出的议题,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后,在每月末提出下月讨论议题的安排方案,报县委书记或书记办公会议确定。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由县委书记直接确定。    2、对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决

6、定的问题,经县委书记同意,可先提请县委书记办公会议酝酿研究。    3、每次县委常委会议前,由县委办公室按照县委书记批准的议题方案提出具体安排意见,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委书记同意,正式列入会议议题。    四、会议的召开    1、常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2、常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7    3、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五、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    1、根据确

7、定的议题,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应主题明确,内容准确,所提意见和建议具体可行,一般不超过3000字(附件除外)。同时,应提供背景参阅材料。比如中央、省、市有关文件,会议材料及供决策参考的有关资料等。    2、需要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必须提供协调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案一般应有2个以上)。其中编制、资金、物资等问题,原则上由县政府研究解决,确需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的,应提出协调的意见和建议。对协调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如实反映各方观点,并表明主管部门的倾向性意见。    3、提交的材料,应经领导审阅同意。凡县人大常委会

8、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的,应经党组书记审阅同意;凡县委职能部门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的,应经县委分管领导审阅同意。    4、提交的材料(人事安排等需要保密的工作除外),有关部门必须在会前送交县委办公室秘书科把关,并复印一式20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