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844720
大小:5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7-30
《西南科技大学重点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西南科技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自然科学类重点科研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部(委)和四川省有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点科研基地是指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的依托西南科技大学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统称为“重点实验室”),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简称“省部共建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简称“四川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按《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管理办法》(科工技[2007]1349号)施行。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是以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为载体的科技创新平台,是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组织高水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点科研基地。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部(委)—14—和地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为解决经济
3、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其目标是获取原始性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吸引、培养一支优秀的科技人才队伍。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国家、部(委)和地方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重点实验室实行宏观管理,指导和组织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与评估。第六条 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是学校,科技处是负责具体指导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宏观管理的学校职能部门,其主要的职责是:1.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遴选、推荐重点实验室的主任,报重点实验室上级主管部门。3.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和中期检查,配合上级主
4、管部门做好重点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工作。4.依靠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为“学术委员会”),指导确定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科研任务和建设目标,并上报主管部门。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并报主管部门。5.支持重点实验室的队伍建设,鼓励重点实验室与创新团队相互协调、共同发展。6.遴选、扶持校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上一级重点实验室。第七条 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1.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高水平人才培养工作。2.组织承担国家各级各类科研任务,尤其是国家重大(重点)科研任务(国家“973”计划、国家“863”—14—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
5、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科技计划等)。主动承担与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与西部地区、四川省和中国(绵阳)科技城的发展有紧密联系的应用型科技项目。3.积累科技成果,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组织成果鉴定(或评价),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专利,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等;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础研究类重点实验室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发表在高影响因子的三大检索期刊和国内外权威期刊上。4.凝炼研究方向,凝聚科技队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建设一支水平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创新团队。5.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扩大重点实验室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6.进
6、行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氛围与文化建设。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核、检查与评估。第三章 建 设第八条 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应与学校整体建设发展相协调,必须配合和促进相关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第九条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总体布局与发展重点,立项建设校级重点实验室,并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选择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校级重点实验室,或整合现有重点实验室及相关学科优势资源,重组新的重点实验室,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按程序申报高一级重点实验室。第十条 —14—获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按要求并结合学科建设的发展做好建设发展规划或计划任务书,并认真落
7、实和执行,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第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学校将按不低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的要求给予配套建设资金。实验室应对配套建设资金的使用制订详细的方案,经学校审批后执行。第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建成后,学校将不断改善和更新其硬件条件,改革和创新管理体制与机制,创造有利于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政策环境。实验室也应从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来完善和提高其科研条件,并加强学术氛围与人文环境建设。第十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给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费、运行费等资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