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周转材料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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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转材料一、周转材料概述小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小企业应设置“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库存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该科目应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1412包装物”、“1413低值易耗品”科目。包装物数量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周转材料”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

2、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科目或“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二、周转材料的账务处理1.取得周转材料的核算小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以及对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2.发出周转材料的核算发出周转材料时,通常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1)生产、施工领用周转材料,通常采用一次转销法,按照其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金额较大的周

3、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领用时应按照其成本,借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按照使用次数摊销时,应按照其摊销额,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还应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例1】甲公司生产车间领用库存全新周转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00元,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则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制造费用2000贷:周转材料2000(2)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材

4、料”科目。(3)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例2】甲公司在销售产品时,领用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售价为6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收到并存人银行。则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1)结转包装物成本时:借:其他业务成本5000贷:周转材料5000(2)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7020贷:其他业务收入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3.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的核算小企业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并对其收到的租

5、金和押金进行会计处理。下面以出租或出借包装物为例进行介绍。小企业确认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小企业收到出租或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做相反会计处理。小企业确认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涉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从l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

6、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四条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

7、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四)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

8、)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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