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菏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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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伤病员,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急救站(中心)在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下,对急、危

2、、重伤病员在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第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应当遵循统一指挥调度,就近、就急、合理施救的原则。第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纳入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其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发展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 13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主管部门。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具体负责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物价、通信、电力、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第七条 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向公众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急救意识。第八条 鼓励医务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进行捐助和

4、捐赠。第二章 网络建设第九条 建立全市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具体包括:  (一)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设置的急救站(中心);  (三)其他专业性、群众性急救医疗救护组织;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第十一条 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指挥、调度;13(二)负责急救站(中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管理;(三)制定院前医疗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实战拉练和应急演练;(四)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呼救;(五

5、)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通讯系统及其设备的正常运行;(六)负责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的登记、汇总、统计、保管和报告,并接受查询申请; (七)负责监管和调配本市“120”急救车辆;(八)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经申请可以设立急救站(中心):(一)设有急诊科,并按照标准配备具有医疗急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二)急救车辆、车内设备和急救药品、器械符合相关配置标准;(三)具有完善的医疗急救管理制度;(四)具备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其他条件。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前款规定的条件,确定急救

6、站(中心),并向社会公布。在医疗急救资源短缺的县(区),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乡、镇卫生院或者中心卫生院承担院前急救任务,并向社会公布。13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指定的急救站(中心)院前急救能力建设,使其具备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能力和条件,完善医疗急救资源短缺地区急救站(中心)布点,满足当地院前医疗急救的需要。第十三条 设立急救站(中心)的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专业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二)服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管理、指挥、调度,完成院前医疗急救任务;(三

7、)做好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的登记、汇总、统计、保管和报告工作;(四)按照有关规定,对“120”急救车辆及其医疗急救药品、器械、急救设备和医务人员等进行日常管理;(五)定期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六)采取措施,鼓励医务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七)急救站(中心)应当设立“120”急救车辆专用通道和停车位,除“120”急救车辆外禁止停车。(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 急救站(中心)应当持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当立即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8、报告。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市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专家核查,对确实不能履行院前急救职责的急救站(中心),终止其院前医疗急救活动。第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疗救护员、担架员、急救车辆驾驶员。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3(一)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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