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

ID:14804797

大小:53.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7-30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_第1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_第2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_第3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_第4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24号)、《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第一章住房消费提取第一条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发生以下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

2、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无房职工租赁住房;(四)装修自住住房的;前款规定中自住住房是指职工(或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无合法产权的自住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别墅、商铺、车库、地下室等。第二条14职工发生第一条第(一)、(二)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

3、,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第三条职工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四)项及第二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基本资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第四条以配偶的住房消费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住房消费提取的,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第五条委托配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复印件。第六条符合第二条规定,职工直系亲属申请提取的,除第三条所列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和复印件:(一)《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二)亲属关系证明;(三)发生住房消费的职工不在我管理中心缴存的,应提供其所在缴存中心出具的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四)其他材料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所购建房屋类型或还贷类型提供。14(五)提取人需亲自到场办理,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第七条购买自住住房的,根据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购买商

5、品房的,提供:1.购房合同(原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3.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复印件)。(二)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屋的,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3.支付房款的收据(原件、复印件);属婚内购房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为“单独所有”的,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就购买该房产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且夫妻双方到管理中心服务网点面签知晓协议。(三)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的,提供: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

6、2.政府房产或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3.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复印件);(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提取的,提供:1.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42.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准购证(原件、复印件);购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提供:(1)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待购通知书(原件、复印件);(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选房确认书(原件、复印件)。(五)属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或拆迁安置房还建户的,提供:1.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复

7、印件,属还建户或安置户的提供);2.新购还建房或拆迁安置房合同(原件、复印件);3.房改(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资格证明或征地拆迁部门出具的安置方式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复印件);(六)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1)《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通知书》或《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原件、复印件);(2)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复印件);(3)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复印件);第八条职工(或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购房地须为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除提供第八条

8、相应购房类型所需材料外,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属工作地购房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作地社保(公积金)缴交证明。第九条购买自住住房的,14先自付款后提取。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受理。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第十条已在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在贷款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