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桐庐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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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征求《桐庐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被列入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县卫计局代拟了《桐庐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征求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意见,请于5月16日(星期三)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卫计局-基层指导科-韩丽公务员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杜凤姣,58508357,13588216085(666085);韩丽,58507829,13666665938(665938)附件:《桐庐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4日—13—

2、桐庐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1号,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十九大报告提出“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精神,着力推进我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母婴设施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加强

3、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卫发〔2017〕55号)及《杭州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杭卫计发〔2017〕2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全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等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保障母婴权益,支持母乳喂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完善项目,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单位主建、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标准推进”—13—的原则,共同推进全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重点加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广力度,力争到2018年底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2

4、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二、主要任务经常有母婴逗留的车站、新建客运码头、商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市场、展览馆、公园、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图书馆、影剧院、美术馆、博物馆(院)、医疗机构、大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筑面积在5千至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千人的,宜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以1万平方米为基数,相应配建独立母婴室,单位相对集中的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参照此标准,配建独立母婴室;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

5、事业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不少于6平方米的孕妇休息室、哺乳室。上述独立母婴设施应配置统一的母婴室标志及基本设施,具体设施及硬件配置要求见附件1、2。三、工作职责县委宣传部:将母婴设施建设及管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发改局: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母婴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13—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属地学校、幼托机构等教育机构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县财政局:指导做好母婴设施建设相关经费列支。县人社局: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

6、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县住建局: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商务局(商务区):负责落实属地商务楼宇、商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市场等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县旅委:负责落实属地旅游景点等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县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落实属地展览馆、公园、游乐场所、图书馆、影剧院、美术馆、博物馆(院)和大型体育场馆等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计局:牵头制订《关于推进全县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负责母婴设施建设的行业指导,落实属地医疗机构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母婴设施的评估验收、监督检查县总工会:按照母婴设施建设的规范要求继续推进

7、“妈咪暖心小屋”的建设。县妇联: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13—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富春山健康城管委会、慢生活体验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管理职责范围内用人单位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督促、落实、指导母婴设施的建设及监管工作。各建设单位:在属地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母婴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四、实施时间和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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