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教案主要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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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柯达攻击富士案案由故事发生在一个极端的背景条件下一一乌拉圭回合。日本对彩色和黑白胶卷的进口关税承诺降到零,即外国产品,如美国柯达进入日本市场已经不存在任何障碍。富士和柯达是世界上胶卷业的两个霸主,在日本市场上,柯达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机会击败对手。市场准入问题上,柯达很难挑剔日本,那么如何利用WTO规则寻找打败对手的突破点呢?柯达使用了GATT第23条第1款,认为虽然日本并没有违背WTO的某一特别的义务条款,日本实现了其在历次回合中关于关税减让的承诺。但是,日本政府关于胶卷销售的措施,却使美国因日本在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和乌拉圭回合中所作

2、的关税减让而应带来的好处正在丧失或减损,这一点违背了GATT第23条第1款。具体地说,美国指责日本限制流通的措施,鼓励并促进了日本胶卷市场销售体制从多种商标的大商场销售转变到单一商标的专卖销售,从而制约了进口胶卷的销售能力,妨碍了柯达的市场开拓能力。裁决美国在该案中败诉。WTO专家小组认为,要确定某一情况在谈判时是否可以预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这一情况是在谈判前出现的还是在谈判后出现的。日本用充分的材料证明了在谈判过程中专卖销售体制已经存在。 点评  这一案例说明,即使在零关税下,企业依然需要像柯达那样运用规则争取市场,也能够像富士那

3、样运用规则抵制冲击。第23条利益的丧失或减损§1.如一缔约方认为,由于下列原因,它在本协定项下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正在丧失或减损,或本协定任何目标的实现正在受到阻碍,§  (a)另一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定项下的义务,或§  (b)另一缔约方实施任何措施,无论该措施是否与本协定的规定产生抵触,或§  (c)存在任何其他情况,§  则该缔约方为使该事项得到满意的调整,可向其认为有关的另一缔约方提出书面交涉或建议。任何被接洽的缔约方应积极考虑对其提出的交涉或建议。33WTO第一案(精简版)1995年1月,WTO成立伊始就受理了一起非常棘手

4、的贸易争端:委内瑞拉申诉美国。事情的起因:1993年,美国环保署根据国会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制定的“汽油规则”,要求自1995年1月1日起在美国销售的汽油必须符合新的清洁度标准。在美国污染严重地区只允许销售法定清洁汽油(精炼汽油),在其余地区销售的常规汽油不得低于1990年所售汽油的清洁度。关于1990年清洁度标准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在1990年营业6个月以上的国内供应商可自行确定本企业的标准,而国外供应商和在1990年营业不足6个月的国内供应商必须执行法定标准。美国这一政策公布后遭到了作为美国重要的国外汽油供应商委内瑞拉

5、的反对,认为该政策违反了WTO规则,严重损害了委内瑞拉的经济利益。于是,委内瑞拉便把美国告到了WTO。随后不久,巴西也加入了对美国的申诉。这便是所谓的“世界贸易组织第一案”。在此案中,美国显然违反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因为它在实施新汽油政策时对进口汽油的化学性能规定了比国产汽油更严格的标准,构成了对国外汽油供应商的歧视,于是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裁定美国的汽油政策违反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美修改汽油政策,使其与WTO的规则相一致。美国接受了裁决,并应委内瑞拉的要求,自1996年5月20日起的15个月内修改其汽油政策。1997年8

6、月19日,美国签署了新的汽油政策。WTO第一案得到了圆满结束。美国与委内瑞拉关于汽油标准的争端案(完整版)  一、案情简介1995年1月23日,委内瑞拉书面请求美国磋商,具体理由是根据《GATT1994》第22条、《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第14条第1款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第1条,就美国环境保护署(简称EPA)1993年12月15日颁布并于1995年初生效的精炼汽油和常规汽油新标准,对进口委内瑞拉产的汽油的歧视待遇进行双边磋商。2月10日,在DSB第一次会议上,委内瑞拉报告美国已经同意与委内瑞拉就此举行双边磋商,并宣布撤销此前

7、委内瑞拉根据《GATT1947》提出的设立专家组的正式申请。3月21日委内瑞拉与美国进行双边磋商,由于未能获得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3月25日委内瑞拉致函DSB,请求设立专家组审理该争端。331995年4月10日,DSB召开特别会议,委内瑞拉代表指出,美国新汽油标准对委内瑞拉产的汽油施加比美国国产汽油和美国从其他国家进口的汽油不利的条件,违反了《GATT1994》第3条(国民待遇)和第1条(最惠国待遇)。而且美国此种确立贸易壁垒的措施,也违反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第2条第1、2款和第12条。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和挪威等国的代表支持设

8、立专家组,并表示有兴趣作为第三方参与该专家组程序,最后,DSB决定设立专家组审查该项投诉。这也是DSB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设立的第一个专家组。1995年4月28日,委内瑞拉与美国同意该专家组由Mr.Joseph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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